众所周知,110、122、119、120这类电话号码,是我们在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时的求助电话,是社会资源。然而,却有极少数人无故拨打这些号码取乐,浪费社会资源,侵犯公共利益。近日,一名男子无故屡次拨打110、122等电话谎报虚假警情取乐,被密云警方治安拘留。
10月份以来,密云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以及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屡次接到一男子用手机电话报警称:“密云县穆家峪地区某路段一夏利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民警按照出警流程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但是,每次当民警赶到事故地点,经过多方查找,始终未发现有交通事故发生,电话联系报警人,发现电话却已经关机。
经过统计,这样的情况,共出现了30余次,均为同一手机号码拨打122进行事故报警,同时还会拨打110和119进行报警,报警内容大致相同。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民警在接到这种无效报警后迅速出警,牵扯大量的警力,导致警力严重浪费。
为此,密云县公安局专门抽调民警调查此事,经过查询发现,该报警人为密云穆家峪的刘某。随即,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初步询问,刘某交代:其白天在工地干活,比较累,而晚上回家之后无事可做,为了打发时间,他就拨打122、110、119、120等紧急电话,谎报警情、伤情取乐。移动公司的客服热线10086也是刘某打发时间进行取乐的重点号码。民警在查看刘某手机时发现,刘某每天晚上8点到10点的通话记录几乎都是这些免费的号码。刘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目前,刘某已被密云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110、122、119、120等紧急号码是当公众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时的求助电话,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如果被刘某这种无缘无故的电话占用资源,必将影响到真正有需要的群众畅通的报警求助。在此,警方提示广大群众特别是小朋友万不可以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取乐,如果谎报虚假警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请广大群众共同爱护我们的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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