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在北京市第七十一中学举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首都综治委及各区县综治委、市质量监督局、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及各分县局主要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系统的300名校园保安也参加了活动。
由北京市公安局起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9月1日起实施。《规范》对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保安员条件、岗前培训、行为举止、装备配备、服务内容等方面规定了校园保安服务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为今后校园保安的招录、培训和使用提供了标准,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范校园保安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仪式上,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人宣读了《规范》批准发布的决定,并宣布启动仪式开始。随后,市公安局内保局负责人介绍了《规范》起草的目的及意义。首都综治委员会领导进行了《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部署。
为确保《规范》落到实处,北京市公安局及时启动校园保安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内保局牵头组织、经过审批的八家保安培训单位,对全市已经上岗和准备上岗的校园保安进行脱产培训,并将身份信息核查和心理测试作为校园保安审核把关的重要措施,使校园保安选拔、培训更加规范,为提高校园保安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提供了保障。自5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举行了“北京校园保安上岗启动仪式”后,截至7月15日全市配备专职保安的中小幼已达1786所,落实“三统一”标准培训上岗的专职保安员已达6500人,极大地提高了校园的安全防范能力。
链接:5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并组织专人编制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规范》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专家终审等阶段形成报批稿,8月13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标准批准文号为DB11/T730—2010,正式实施日期为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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