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间交往也要注意安全,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话确实有道理。这里有两个典型的小案例,介绍给大家。
初中生王某、陆某和李某既是同班同学,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王某、陆某经常到李某家复习功课。他们发现李某家有钱,就见财起异,偷走了李某家的门钥匙,配制后又放了回去。他们趁李某家没人时,先后5次用钥匙打开李某的家门,偷走李家几千元现金。他们再一次行窃时被李家的人撞见才被发现。
还有三个中学生张某、陶某、罗某,经常一起玩。张、陶二人品行不端,他们为了偷罗家的东西,就以借骑自行车为名,向其借了车钥匙。罗某自行车钥匙和门钥匙是拴在一起的,他们偷配了门钥匙,然后张某和陶某分工合作,一个负责在约定时间段陪着罗某在外边玩,一个用配好的钥匙到罗家偷东西。后来他们的行为被罗某的邻居发现,报警后被当场抓获。
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同学交往首先是看他的品行。陆某从初一开始就在教室偷同学的东西,与这样的人交往一定要慎重。其次,不要让自家的钥匙落入别人手里,对于不太熟悉的同学,也不要过细的介绍家中的收入、贵重财物等情况,这一点很重要,同学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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