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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分局盗窃衣物刑事拘留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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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一外国人在朝阳区蓝色港湾一服装店试衣间进行盗窃时,被事主当场查获。目前,嫌疑人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8月24日20时许,事主杨先生独自前往蓝色港湾一服装店购物。杨先生试穿一件衣服后,返回试衣间时,发现里面多了一名女子,自己的手机、钱包已经被对方拿到了手中。该人欲逃离现场时,被杨先生和店方制止。随后,杨先生拨打“110”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嫌疑人为巴某(女,32岁),来自亚洲某国,自称来京旅游。经讯问,巴某供述了盗窃事主手机、钱包等物的犯罪事实。当晚,巴某进入服装店后,发现店内人员较多,就装作选购衣物伺机作案,看到杨先生到旁边照镜子时,导购人员陪在杨先生身边,立即进入试衣间内作案,没想到杨先生试衣时间较短,被当场抓获。25日,巴某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盗窃,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据巴某供述,一般将作案地点选定在商场的试衣间。首先是选择单独购物的事主,再趁人员较多、导购较忙的时机,盗取事主衣物中的财物。
警方提示:在商场试衣时,换下的衣物要由同行的人看管好。特别是在单独购物时,应将贵重物品从要脱下的衣服或包中取出,放入贴身的衣服口袋内,然后将衣服、皮包置于身边可以看到的地方。前一篇:刑警破获抢夺案 追回钱款已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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