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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公布8项铁规,敏感权力岗位4年必须轮换

(2010-07-31 09:06:33)
标签:

纪律处分

消防监督

钱物

北京

杂谈

分类: 警方资讯

    北京市消防局推出“八项铁规”,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财物、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等八种违纪行为将受到处分。
  同时,对于在防火监督部门从事建审、验收、开业前检查、消防产品质量检测等具有一定审批权限,以及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岗位工作一定年限的敏感岗位人员,要定期交流。包括审批权在内的权力岗位每4年交换一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每3年交换一次。

“八项铁规”内容

    凡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钱物,随意降低执法标准和处罚幅度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违规审批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插手消防工程、消防产品、消防检测,干扰招投标和正常竞争或变相指定品牌、施工单位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变相指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干扰招标工作、暗箱操作、变相指定物资供应商或规避统一采购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征集新兵、选取士官、招收地方大学生入警、部队院校招生工作中和在士兵驾驶培训、入党、提升班长和士官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收受钱物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干部选拔、考核中拉帮结伙、拉票贿选或散布不实言论、造谣诬告他人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凡是在干部考核、推荐、任用工作中收受钱物,泄露情况,接受利害关系人宴请和礼物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相关链接
  北京公安消防首次公开述职述廉
  7月27日下午,北京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单位公开述职述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北京消防总队要求北京总队消防监督人员每年8月1日述职述廉,并组织参加述职述廉活动的各社会单位代表和社区群众代表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无记名廉政测评和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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