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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电话欠费 40分钟被骗100余万

(2010-07-24 10:28:28)
标签:

事主

电信部门

欠费

瑞娜

北京

杂谈

分类: 防范提示

    近日,北京警方接到外国人瑞娜的报案,因轻信犯罪分子诈骗电话,在40分钟内,100余万存款被骗。
    7月10日15时许,住在东城区的瑞娜独自在家时,接到了一个陌生市话号码来电,对方告知娜瑞名下的电话因欠费即将停机。瑞娜回答从未以自己的名义安装过电话。对方表示,电脑系统显示,瑞娜名下安装的3部座机多次拨打国际长途,欠下高额的通话费用。来电人称,电信部门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有可能瑞娜的个人信息已被盗用,电信部门将把此情况通报公安机关。5分钟后,焦急不安的瑞娜接到一个手机来电,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接到电信部门通报后,警方核查到,犯罪分子利用瑞娜的名义注册了多部电话以及多个银行账号,并使用瑞娜的银行账号从事“洗钱”等违法行为,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公安机关将冻结瑞娜名下全部银行账号。娜瑞可暂时将自己账户中的钱转入公安机关公用账户加以保护。娜瑞害怕自己被牵连进犯罪解释不清,就立即赶到最近的银行,按照对方在电话中的提示,将自己100余万存款,转到对方指定的账号中。当ATM机显示转账成功时,对方挂断了手机。事后,瑞娜将此事告知家人时,家人感觉蹊跷,报警后得知被骗。
    近年来,北京警方联合电信、金融等部门,集中开展过多次打击电信诈骗行动,使得我市电信诈骗案件大幅下降。但部分临时来京外国人及常年待在家中的老年人因信息来源闭塞,使犯罪分子仍有可乘之机。警方提示: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一是冒充事主亲属、朋友,以其遭遇意外或者家人生病急需用钱为名,让事主为其汇钱。遇此情况,应让对方主动说明身份。
    二是自称为房东且因手机丢失更换了电话号码,让事主缴纳房租为其汇钱。遇此情况,应当面或通过常用联系方式与房东确认。
    三是冒充电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告知事主电话欠费,信息被盗用从事违法行为,为保护事主利益要求将其银行存款转入指定账号。遇此情况,应立即拨打电信部门公布的客服电话进行确认。
    四是发短信给事主,告知其在某地中奖,事主回复后,要求事主现行支付税费或邮寄费用等。遇此情况,市民可不予理睬。
    此外,犯罪分子还会冒充海关人员告知事主走私或退税等事由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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