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非婚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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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佛子居家 |
我为什么没有生儿育女(五)
现代女性,没有结婚的机缘,并不代表没有做母亲的可能,一些只喜欢小孩不喜欢婚姻的女士,通过种种办法,在不结婚的情况下主动实现了当妈妈的愿望。我三十岁离婚后,由于对再婚并不积极,没有广泛地寻找结婚对象,故而一直未遇到可以携手步入婚姻的男士。眼看着岁月徒增,青春流逝,我曾有过做非婚妈妈的念头。最终能打消这一想法,缘于对非婚妈妈的深入观察。非婚妈妈根据怀孕与决定做非婚妈妈想法生成之先后,可分成主动与被动两大类型,而其理由一般不出于如下几种:
1、不愿意堕胎,杀生害命:有的女士未婚先孕后遭遇变故不能结婚,由于慈心护生,不愿意堕胎,将其杀死,在万般无奈下当上了未婚妈妈,独自承担起育儿的艰辛。
2、母性冲动:没有承诺的爱情,没有未来的婚姻,使有些女人失去了对男人的信赖,但身体里孕育生命、繁衍后代的母性冲动却不曾改变。
3、做完整女人:在一些女性看来,只有做了母亲的女人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女人,女人不婚没什么遗憾,终生不育却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和遗憾。一个女人可以没有爱情,没有婚姻,惟独不能没有孩子!
4、女性自由与独立的证明:大胆地选择做非婚妈妈,成为某些女性证明自己有能力独傲于世的利器。用这种前卫的模式延续生命,还充分强调了女性的自由和个性。
5、捍卫女人享受生育的权利:女人的名字不再是弱者,她们认为有充足的理由去奋然争取不结婚而享受生育的权利。
6、靠生育来延续爱情:可以没有婚姻,而生育和爱情哪一个都不愿意放弃。这样的女人,选择了靠爱情护佑子女,靠生育来延续爱情。
7、想独自拥有孩子:她们大都觉得人生毫无依凭,不能把握,只有她血脉相连的骨肉是一种寄托,可以消除她生命中的某些恐惧。于是,她不想与任何男人分享儿女,“我的后代只属于我自己”。
这七条理由,我只赞同第一条。因为,唯有这一条是从尊重生命和孩子的角度出发,其它六条都只基于女性自己的欲望和需求。也许当事者觉得理由很充分,在我眼里这六条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无可否认,任何女人都享有生育的权利,然而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我们女人在主张自己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做母亲的义务,那就是给孩子适合的生长环境。
在捍卫自己生育权做完整女人的同时,你是否考虑到孩子也有享受父母双全和完整家庭的权利?
你不需要婚姻和丈夫,你是否考虑到孩子也许很需要正大的身世和父亲的疼爱?
家庭生活中没有父爱,缺少阳刚之气熏陶的孩子会不会变得太阴柔、孤僻?
在大多数国人还无法接受这个观点的时候,一个没有合法父亲的幼孩能否承受住世俗的压力?
是否只要当母亲的够坚强,够勇敢,够独立,就能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明显缺欠和潜在问题?
在我看来,既然生育是需要男人和女人共同来完成的事情,天伦就已经把父亲和子女紧紧连系在了一起。“非婚妈妈”尤其是主动型非婚妈妈,违背了这一自然法则。每当大自然重申其自身法则时,我们人类都将为之付出代价。
我这个放弃了婚姻的妃子,也曾很想拥有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独自承受没有亲生子女的遗憾,还是让孩子终身忍受得不到美满家庭、完全父爱的折磨?我很庆幸我选择了前者。毕竟没有亲生子女的遗憾是我自己酿就的苦酒,自作自受而已没什么好报怨的;而任由自己的母性恶性膨胀,一定要生一个非婚子不可,是把自己的后天遗憾抛给了毫无选择的儿女,使其刚刚降生就背负了亲生母亲给予的先天不公。我不愿为也。
不做非婚妈妈
文/明妃 图/网络
文/明妃
现代女性,没有结婚的机缘,并不代表没有做母亲的可能,一些只喜欢小孩不喜欢婚姻的女士,通过种种办法,在不结婚的情况下主动实现了当妈妈的愿望。我三十岁离婚后,由于对再婚并不积极,没有广泛地寻找结婚对象,故而一直未遇到可以携手步入婚姻的男士。眼看着岁月徒增,青春流逝,我曾有过做非婚妈妈的念头。最终能打消这一想法,缘于对非婚妈妈的深入观察。非婚妈妈根据怀孕与决定做非婚妈妈想法生成之先后,可分成主动与被动两大类型,而其理由一般不出于如下几种:
1、不愿意堕胎,杀生害命:有的女士未婚先孕后遭遇变故不能结婚,由于慈心护生,不愿意堕胎,将其杀死,在万般无奈下当上了未婚妈妈,独自承担起育儿的艰辛。
2、母性冲动:没有承诺的爱情,没有未来的婚姻,使有些女人失去了对男人的信赖,但身体里孕育生命、繁衍后代的母性冲动却不曾改变。
3、做完整女人:在一些女性看来,只有做了母亲的女人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女人,女人不婚没什么遗憾,终生不育却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和遗憾。一个女人可以没有爱情,没有婚姻,惟独不能没有孩子!
4、女性自由与独立的证明:大胆地选择做非婚妈妈,成为某些女性证明自己有能力独傲于世的利器。用这种前卫的模式延续生命,还充分强调了女性的自由和个性。
5、捍卫女人享受生育的权利:女人的名字不再是弱者,她们认为有充足的理由去奋然争取不结婚而享受生育的权利。
6、靠生育来延续爱情:可以没有婚姻,而生育和爱情哪一个都不愿意放弃。这样的女人,选择了靠爱情护佑子女,靠生育来延续爱情。
7、想独自拥有孩子:她们大都觉得人生毫无依凭,不能把握,只有她血脉相连的骨肉是一种寄托,可以消除她生命中的某些恐惧。于是,她不想与任何男人分享儿女,“我的后代只属于我自己”。
这七条理由,我只赞同第一条。因为,唯有这一条是从尊重生命和孩子的角度出发,其它六条都只基于女性自己的欲望和需求。也许当事者觉得理由很充分,在我眼里这六条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无可否认,任何女人都享有生育的权利,然而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我们女人在主张自己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做母亲的义务,那就是给孩子适合的生长环境。
在捍卫自己生育权做完整女人的同时,你是否考虑到孩子也有享受父母双全和完整家庭的权利?
你不需要婚姻和丈夫,你是否考虑到孩子也许很需要正大的身世和父亲的疼爱?
家庭生活中没有父爱,缺少阳刚之气熏陶的孩子会不会变得太阴柔、孤僻?
在大多数国人还无法接受这个观点的时候,一个没有合法父亲的幼孩能否承受住世俗的压力?
是否只要当母亲的够坚强,够勇敢,够独立,就能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明显缺欠和潜在问题?
在我看来,既然生育是需要男人和女人共同来完成的事情,天伦就已经把父亲和子女紧紧连系在了一起。“非婚妈妈”尤其是主动型非婚妈妈,违背了这一自然法则。每当大自然重申其自身法则时,我们人类都将为之付出代价。
我这个放弃了婚姻的妃子,也曾很想拥有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独自承受没有亲生子女的遗憾,还是让孩子终身忍受得不到美满家庭、完全父爱的折磨?我很庆幸我选择了前者。毕竟没有亲生子女的遗憾是我自己酿就的苦酒,自作自受而已没什么好报怨的;而任由自己的母性恶性膨胀,一定要生一个非婚子不可,是把自己的后天遗憾抛给了毫无选择的儿女,使其刚刚降生就背负了亲生母亲给予的先天不公。我不愿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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