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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渝专栏 重庆工商大学 MBA 兼职教授 财经作家 上游智库专家
为应对全球股灾,活跃股市,提振A股的长期低迷。证监会8月19日发布,为配合融资融券业务未来由试点转为常规,其拟推出转融通以解决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问题,并为此起草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
所谓“转融通”,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
A股的长期低迷的核心问题是新股发行太滥, 太滥的核心问题是像紫鑫药业那样的萝卜当人参卖的造假公司太多。因此,笔者认为推出转融通等措施不能提振A股的长期低迷:
首先, 融资融券业务不能活跃市场。融资“扩大化”和融券“边缘化”是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后的典型特征。融资和融券的比例极不协调:按照国际市场融资融券的平均水平,融资和融券的比例多为8比2,即融资业务量是融券业务量的4倍,而中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融券比例悬殊惊人,券商中的融资和融券比例已经超过11倍,而上证所的数据显示,最新的融资余额是融券余量金额的为163倍。这也表明了融券融资结构的极不协调,没有体现出平衡功能,更莫谈活跃市场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融券的券源稀少,目前,券商均是以自身持有的股票作为融券的来源来借给投资者,标的十分有限,且那些股票又往往是券商看好和推荐的。这就造成投资者与券商间并非合作式的共赢关系,而是零和的对赌关系,即投资者通过融券获得的收益(损失)恰恰是试点券商的损失(收益),也就使得投资者不愿参与目前市场中的融券交易。相反,如果是融资,手上有了钱,为防范融资风险,即使不买二级市场股票,也能打新股,炒一把就走,从而促使融资“扩大化”和助长了新股暴炒和新股“三高”发行大行其道。
其次,
要求券商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现实。草案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但现实试点的融资融券业务中,券商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融资融券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券商为了自控风险,常常将风险转嫁给客户。投资者融资要支付高于银行信贷很多的利息,
目前各家券商的融资利率为8.6%,融券利率则统一为10.6%;当融资所买股票达到了风险预警点时,券商有权强行平仓;当融券卖空后股票上涨,券商可强制要求投资者高价买回股票补仓。同时,券商作为营利机构,收益的最大化是他们追求目标。从过往的融资融券业务看,为吸引尽量多的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提高交易量获取超额利润,往往采用不当营销手段、降低门槛、提供内幕消息等为诱饵来提高竞争力。目前全国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证券公司已达25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营业部占全国所有券商营业部总数的53%。在已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25家券商中,
综上所述:提振A股的长期低迷应从放缓扩容节奏, 加大对造假和违法上市的惩罚力度, 叫停“保荐加直投”, 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等多方面入手, 推出转融通治标不治本,或许只能起到隔靴搔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