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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好上市“入口关”

(2011-07-26 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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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好上市“入口关”

    苏渝专栏  重庆工商大学 MBA 兼职教授 财经作家 上游智库专家

    新股IPO流程主要包括5个阶段:股份制改制、保荐机构上市辅导、材料制作及申报、发行审核和上市发行,其中保荐辅导和发行审核是上市最为关键的两个环节。

  7日22日证监会宣布保荐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证监会称:这个系统主要增加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及时满足保荐职业信息的存储和对外公布的需要,实现由点到面的信息查询。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功能。通过系统可以查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做过哪些项目,所做项目中哪些成功发行,哪些被否决,哪些在审核过程中被撤回等等。

  第三,协助发行审核监管。系统设有内部信息发布平台,专门用于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内部信息交流,从而提高审核质量。

  应该说保荐信用监管条文如《审核指引》、《保荐业务内控指引》以前也发布过,但对保荐机构做假行为威慑力不够。

  如何加强保荐监管,才能使保荐监管系统不再成为纸上空谈呢?除了以上增加三个方面外,笔者认为还应做到:

  首先,加强后续监督和处罚力度。

  新股发行改革以来,发行监管部已对20名保荐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采取了“谈话提醒”的措施,对7名保荐代表人、1家保荐机构采取了“一定时期内不受理推荐”的监管措施,撤销了14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资格。

  但是,面对众多被怀疑猜测的项目以及涉及其中的保荐代表人来说,监管的范围和处罚的力度,还有待全面的提升和加强,以形成“红线”的高压态势。

  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通过合理的组织设置、人员安排和权责划分,形成部门之间、项目组之间的监督与制约的同时,还应加强外部监督,现阶段发现的新股和准新股造假,大多是通过外部举报监督的形式而被曝光的。

  因而,适当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的作用,以提升监管机构监管能力,以外部的压力促进保荐机构内部控制。

  其次,发行核准监管不能对重复保荐“高抬贵手”。

  严把“二进宫”公司审核关,使二次上会公司不能成为拟上市公司蒙混过关。

  证监会规定,拟上市公司IPO申请首次被否后半年内保荐机构可再次报材料上会,多数公司在接到证监会否决审核后,这些拟上市公司都会要求材料对照证监会要求量体裁衣,进行报表相应调整,再次申请上会。

  2010年以来,有25家公司二次上会。二次上会通过率分别高达92%。每年都只有一家象征性地未得到发审委“放行”。但回炉公司上市后真的能高枕无忧吗?

  绿大地在“二进宫”后,遭遇戴帽厄运,成为多次上会最终成功上市后的戴帽公司之一,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综上所述,监管部门要真正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除了要加强保荐监管和核准监管的“入口关”外,还须有更强有力的法律手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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