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渝
大小非(限)一直是困扰市场的一大难解之题。2010年元月1日,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所谓限售股,广义上是指市场所称的大小非(限)。早在去年,笔者就曾在中证报撰文要抑制大小非(限)减持冲动,就必须对其暴利课以重税。2010年有5.84万亿股的限售股解禁,随着股改限售股的逐渐流通,如今“大小限”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小非,据统计,2010年股改限售股的解禁数量为6465亿元,占比为11%;此外,定向增发机构限售股规模为3053亿元。去年A股市场IPO重启、再融资扩容提速,未来几年增量“大小限”还将进一步扩大,随着时间推移,首发限售股对二级市场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这对证劵市场稳定来说不啻是一把悬着的“利剑”,此时出台的征税政策,显然是管理层为稳定股市的利好举措。
首先,抑制大小非(限)的减持冲动。完全叫停大小非(限)减持?那大股东肯定会倒打一钉粑,自己当初按照股改契约支付了对价,现依约减持天经地义?大小非(限)减持一直是市场的隐形杀手。这也是被称为风险之最的获利盘风险。由于大小非(限)持有的股份几乎零成本,而流通股炒到几十元,上百元;特别是创业板个人持有的大股东上市后有的就翻了百倍,甚至成就了众多少年千万富翁、明星等个人亿万富翁,这不仅违背了三公原则,还拉大了贫富差距,现征收20%的税,还利于民,是特大好事。其理由有:1,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是发新股后由流通股东提升的。2,大小非(限)现存溢价是股民拿真金白银炒高的。3,大股东重融资轻回报只进不出必须扭转,还利给曾经无偿献血的流通股东。通过征税,一来可以抑制大非(限)的减持冲动;二来即使减持了,全民也能从国家税收通过“用之于民”中得到补偿。
其次,对证券市场构成长期利好,征税抬高了大小非(限)的成本,抑制大小非(限)减持的冲动。对限售解禁股转让所得征税,是对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股权转让税收问题”
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间接上对证券市场做出贡献,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这一政策对股票市场的解禁压力缓解是显而易见的好事,由于这一税收政策会挤占一部分大小非(限)的收益,因此,此举旨在鼓励战略配置和鼓励大小非(限)长期持有股票,让参与配售的投资者真正成为战略投资者,而不是解禁就抛的短期投机者。
综上所述: 征收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无疑是解决大小非(限)的点穴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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