摈弃一刀切:还房价本来面目
文/陈涛
现在,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也成为了业界争论者的话题。一谈到房价,就有人说,房价太高了,房地产企业是暴利,房价一定要坚决降下来,降价才是硬道理。
不可否认,有的地方房价是太高了,影响了人们购房的热情,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比如,深圳、北京、上海等等这些一线城市的房价确实比较高。
但是,是不是全国的房价都偏高了,都存在着巨大的泡沫,都应该降价呢?
显然不是。事实是,存在泡沫的只是少数地方,只是少数城市;大部分的中小城市的房价还是不高的。
比如,大部分小城市特别是县级市的房价还只有每平方米1000元到2000元,大部分中等城市的房价还只有每平方米2000元到3000元,
那些说中国的房价大跌30%—50%的,那些说“晚两年买房省十年打拼”的,那些坚持不买房行动的,其实只是针对那些房价偏高的城市而已。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9年1月份,深圳、广州、厦门、南京、昆明新建住宅房价同比已经下跌了16.5%、9.0%、5.6%、5.2%、3.9%,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兰州、海口新建住宅房价同比已经上涨了8.8%、4.8%、4.1%、3.9%、3.7%,而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只下降1.4%,环比只下降0.3%,这就说明了地域差别之大。
中国本就是地域辽阔的国家,发展速度、经济环境、消费观念、居民收入水平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房价不能搞一刀切。用深圳、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城市特殊例子说明全国的情况,以偏概全,显然是没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的。
商品房本就是一种特殊商品,不可移动、不能复制、投资量大、流动性差、用途多样、保值增值性等等特点,这就决定了房价会不一样。用一个楼盘作为例子来说明全国的情况,以点带面,显然是没有普遍的说服力的。
假使真如有的人所说的,全国的房价都要大跌30%—50%。那么那些房价并不高而且还在上涨的城市的居民都不去买房,吃亏的会是谁呢?
房价偏高的城市,本就应该调整,金融危机只是加速了其调整速度,夸大了其作用而已;房价不高的城市,本就不会调整,金融危机只是影响了其销售速度而已。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被舆论所左右,更不要为个别例子所迷惑。该买房时就买房,认为房价高就暂时观望,这才是理智之举。
我们应该做的就是,摈弃一刀切,还房价本来面目。以事说事,以地方说地方,以房价说房价,区别对待。
只有这样,房地产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200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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