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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做的“小事情”

(2009-02-27 13:06:56)
标签:

派出所

所长

潘sir

红卫路

警察

公安

服务

机制

经验

做法

杂谈

分类: 我和大家

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机制方法

做好服务百姓的“小事情”

(准备的演讲稿先给博友们审阅批评)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潘X,现任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红卫路派出所所长。自2000年底担任所长以来,我们派出所成为了全国首批“一级派出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模范公安基层单位”,集体和个人获得的荣誉每每使我为之激动和振奋,而工作中是一件“小事”更让我难以忘怀。

20045月一天一大早还没上班,辖区一个门点经营户老乔在派出所门口往里张望,我看到后忙主动上前打招呼。原来,前不久他的门点被撬盗,损失比较大,报案后,却一直没听到回音。他着急,想跑到所里来打听,却又不知道这事该问谁。我立即找来办案民警询问,办案民警也很委屈:“这个案子,我们正在侦查,还费了不少心,跑了不少路……”。听完办案民警的情况介绍后,老乔说:“我只是想知道我的事派出所是不是当个事在办?办得怎么样了?你们只要尽力了,破不了案我也不会怪你们。”

这件事,实在是小,差不多是每个派出所、每位派出所所长、每天都能碰到的,但它却引发了我的思考:这类每天我们都在重复的工作,确实是我们眼中的小事,但在群众心里却是天大的事。如果我们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做的不细、不实,群众关心的事情我们都只是应付敷衍的不明、不白,那何谈保护群众利益?哪来和谐的警民关系?其次,民警的工作除了我们内部执法监督之外,群众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要把民警直接推向直面群众,让群众监督评判我们的工作,还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能促进我们各方面规范。同时,这件“小事”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从老百姓身边走进老百姓心中,是何其艰难,又是何其容易!

于是,我与同事们商量,在所里尝试“刑事案件回告回访”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发生在本辖区的每一起刑事警情,从受案开始便建有专门档案,案件侦查进展由负责办案的民警分四个阶段向报警人进行回告告知,而负责防范的民警要及时上门回访,帮助查找漏洞整改薄弱环节。这样做,我们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和被监督的压力确实大了很多,但能规范现案侦查、及时发现线索、提高了服务效率、形成监督机制,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推进各项工作的效果,同时也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自我加压的勇气,体会到公安工作的艰辛,拉近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的距离,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从而,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作法一出台,便受到辖区居民的称道。

随着“刑事案件回告回访”制度的不断推广,我们又相继出台了《窗口服务工作》、《所长接待日》《治安议事会》等服务群众的规章制度,有效改善了警民关系,队伍中涌现出一批爱民典型,群众支持理解公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热情空前高涨

是这件“小事”催生了我所警务机制的一场新变革。

 

公安工作决没有“一劳永逸”的时候,还得要不断在探索中求发展。通过调查老乔这起案件,我发现问题还是出在商业门点的治安防范上。

早在2001年初,因为门窗简化、人员老化、防范弱化等问题,辖区中小型的商业门点不时被撬盗成为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我们积极动员一些商业门点实施“门铃人”(“加固门、配强人、安装铃”)工程。客观地讲,“门铃人”工程曾冲散抓获多起违法犯罪,起到一定防范作用。但毕竟当时的“门铃人”工程主要是以人工防范为主,科技含量不高,老乔便是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盗贼得了手。

“要是小偷一进店子就能够发现该多好呀。”老乔的一句自言自语提醒了我。用科技为防范助力一时成为了我当时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带着民警没事就到汉口的“电子一条街”寻访,引进了远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社区原有的传统安保系统嫁接在一起。 20041121日凌晨3时许,辖区内的兴达社区警务室报警平台“铃声”大作,同时显示23号经营门点有人非法进入,带队夜巡的民警带领安保队员闻警即动,将撬门入室而浑然不知仍正在实施盗窃的4名嫌疑人(2名未成年)堵了个正着,由此破获系列盗窃案件17起,打掉了一个专门撬盗门点的犯罪团伙。

尝到甜头后,我们又在简单设备应用的基础上建立起“商户门点夜间无人值守安保责任承包制”等实用长效的门点防范机制,即组织安保单位为门点提供特别治安服务,按户实行有偿服务;安保和民警按期检查商户治安消防隐患、分担落实了部分责任;同时承诺,如果商户被盗,安保单位负责按一定数额进行赔偿。此举推进了“门铃人”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减低了商户安保成本和风险,调动了安保力量积极性,促进了治安管理的落实,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良性运转的防范机制,破解了商业门点防范难的难题并在全省推广。自2004年以来,我辖区凡安装了“远红外线报警系统”的商业门点至今未发生入室盗窃既遂案件。

发案的减少和撬门点案件的破获让我也确实是高兴了一阵子,但我一想到有2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又有些不是滋味。如何与派出所的实际工作结合确实是个难题,通过学习和琢磨,我们认真总结了“红卫维权”的成功做法,首创实施了“红色阵地、绿色通道、蓝色小屋”的“三色行动”,认真开展“问题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2005年以来,本辖常口中没有一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收到了“少发案”良好效果。中央综治办向全国推介了我所“三色行动”经验,受社会各界和国际友好团体好评。并荣获武汉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是这件“小事”促进了我所防控能力的一个新提升。

 

偷门点的嫌疑对象被“科技防范”发现抓获的,我们尝到高科技运用公安工作中的甜头,也坚定了打造“数字派出所”的决心。2005年派出所重建新办公大楼,我们在民警与工作对象接触的所有窗口部位,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所领导通过监控系统随时调度、掌握和监督民警的接待服务行为,发现情况及时纠正,同时有力的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又在辖区19个重点单位、6所学校、14个社区进出口和重点路面安装电子探头78个,辖区17家网吧安装网吧技防系统全部接入派出所监控室,实现了对辖区治安状况的电子监控全覆盖。有了这些“千里眼”,2008年以来,我所通过监控系统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29人次,查破刑事案件56起。

面对着警务信息化的大趋势,我们努力探索现代警务机制,相继整合各种资源,在派出所建成了“八大警务信息系统”:集人相、指纹、身高、体重等数据采集、传输、比对于一体的信息系统,集录音、录像、自动刻录、远程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办案审讯系统、社会面实时监控系统、内部监督安防系统、后勤保障服务系统、沟通交流会议系统,新型指挥和现场调度取证系统,人事管理自动考核系统等,逐步打造出一个电子化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数字化派出所”。

是这件“小事”促进了我所信息警务的一次新进步。

 

派出所的硬件上来了,部分民警却不会使用,这必然使重金打造的警务电子系统成为“聋子的耳朵”。若老乔案件的信息没法获得、视频红外设备不会应用、民警的执法素养、工作责任心不到位,老乔一定也不满意。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打造一支“高素质警队”也是摆在所有所长面前的难题。

一方面,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局率先为民警逐人配备了手持电台、数字证书、现场执法仪等警用装备,并积极拓展电台的应用功能,利用电台点名、电台调警、电台布警,建立“实时监控、动态干预、定向防控”的电台勤务模式,在辖区治保力量落实“一遇警情、一呼群应”的电台“八同”机制。

另一方面,我带头尝试着上网,借助网络来宣传派出所工作,传播安全防范知识,接受报警求助。我开设的“潘SIR”博客和“红卫卫士圈”,已有1200人加入,形成了我为圈主在辖区上有一定影响的 “公安派出所博客圈”。在我的带动下,全所已开通5个警务博客、2个博客圈。

民警关键的素质是执法素质,我所直接将执法责任目标进行量化,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民警、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环监督体系”,使民警个人自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以教导员牵头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帮助民警完善“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等“六关”,对一些发生频率较高的执法过错行为,定期检查、随时抽查、月终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警务系统的电子化、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方式的人性化,使得全所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提高了工作效率,民警们也更有干劲。

是这件“小事”促进了我所警队素质的一次新提高。

 

老乔的“小事” 引发也说明了我们派出所一系列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面貌的变化。做为所长,每天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小事情”,我们应该勇于结合实际、善于把握规律,从小事中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创新方法、求得发展。

做好百姓关心的“小事情”就是领导要求我们做的“大文章”。这也就是所长的职责所在。

谢谢大家

〇〇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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