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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依旧笑春风

(2021-04-30 1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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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情

分类: 桃之夭夭
桃花依旧笑春风
 
——“花开四季杯“青年作家网散文写作大赛征文

白衣书生

 

还记得,三岔路口的黄昏,总是掠过你的身影。霞光晚照,尘土飞扬,你的匆匆……

我躲在卷帘门的后面,一桌一椅,安静地饮酒。我的饮酒,可以从阳光的炽烈,到天黑以后,可以见到外面的乡村公路上,你的途经。我可以瞅见你,你却不曾发现我。

那时候的黄昏,可真美,凄美!半拉着的卷帘门外面,路面炽热。你的一双细腿,总是一晃而过。我能够提前听见你的脚步声,随即见到你的那双腿迈进我的眼帘。你只管赶路,什么都不知道,我却心里怦怦直跳,继而一片哀惋,眼泪都流下来了。

我经常去那儿饮酒,你经常从那儿路过。而我在那儿饮酒时,你的路过只是偶尔。不动声色的期待,直到失望,便是哀伤,似乎每次都逃不脱泪水情不自禁地盈眶,然后再顺颊而下。那样的日子,过了很久很久,恍如一整个夏天。我不知道,是不是思念把它拉得好长好长。而等待,总是焦虑与忐忑竟相撕扯,度日如年。

那家酒肆,是乡村拆迁前的最后坚守。经常地,就我一人在角落里落寞地饮酒。似乎这一切,只是为了成全,我与你的那段邂而未逅,情感的发酵与所有默默地爱恋。自从我们开始约会,它就凋零了,没过多久就被拆得片砖不剩。我的等待,你的途经,那故事太过丰盈,便就此写进我一个人的记忆,且经久不散。

我还记得,你的办公室和我的办公室相距就只30米,却让人感到那么遥远,不可逾越。谁也不敢轻动,至少不想去引起一片哗然。于是,一次偶然遇上,一起去食堂的路上,你不无羞涩地笑着,轻声说你只有17岁,为了上班,便虚报成19。那时候我便笑了,你却一脸红晕,低下了头。

我还记得,一个午后在大门外遇见,都朝里走。我问你吃过饭了没,你说没有,只是吃的零食。再要说话,你脸便红了,赶忙闪开,毕竟人言可畏哦!那时候我们还不熟,偶尔遇见,偶尔搭话,就像蜻蜓的点水。谁都没想到未来,谁都装作若无其事,不痛不痒。

我还记得,真正地认识还是在小镇。那天早上,我去上班,在途经几里路外的小镇时,你正站在路边,焦急地顶着雨拦车。我让那个“野的”司机把车停下来,然后我摇下车窗招呼你上车,你显然很意外,但一见是识得的我,便欢欢喜喜地上了车。你的欢喜,在一个人的后座里荡漾,竟然有些雀跃,让期待已久的我,倍受鼓励。

从那次起,我们便要算是朋友了。于是便有了,后来一起去食堂时关于年龄的问话。也正是那次看似不经意的短暂交谈,让我看见了希望,那希望不但美,而且还醉人。只不过,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样,又会怎么样。

终有一回,你在电话里对我说,你小孃在城里的五一啤酒广场做生意,欢迎我去照顾生意,我便欣喜若狂。既然是照顾生意,那就得带几个朋友去,这样场面才热闹,别人才高兴,而你和我才不会太拘谨。于是在一个黄昏,依然霞光晚照的时分,我便依约而至。你的羞涩与欢喜,竟相交织,我们也像老朋友一般说话。

你的小孃是个老江湖,做起生意来格外地热情,格外地精明,未必就没发现我对你的那点小心思。至少一次落座之后,你忙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叫你来身边坐下一起吃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十指相扣,且久久没有松开。我右手给你挑菜,你左手用筷子吃,每次都会说谢谢。你那脸庞之上的羞红,也在朋友们眉开眼笑的谈话声中,渐渐地不再像先前那么紧张,甚至还愈发地自然起来了。

桌上的朋友,未必就看见我们在桌沿下相扣的手,但你小孃在身旁来来去去地忙,除了给我们上菜,还有其他几桌生意要忙,她能真的没瞅见?只不过,既然是老江湖,就不会轻易地说破,也不会轻易地声张,再看事态的发展。

从那以后,我俩就经常煲电话粥。隔着30米远,在各自的办公室里,但凡空了时。有一回,你午后要走,要去城里为你所在的建筑公司送资料,我便去室外园子里候你,再怎么样也得照个面,说上几句话。

我还记得那个午后,阳光格外地炽烈,气候格外地炎热。我在你电话里的一串轻笑之后,便早早地去到园子里,在你要途经的那个喷泉旁的树下的草丛里坐着相候,你原本说的十分钟,结果在电话里一边笑,一边说快了快了就出来,却总是拖延,直到一个小时之后。

树下的草丛有一两尺高,我伸着两腿坐在里面,还真不容易被人发现。况且正是午休时间,那些无关的人可能早就睡得晕头转向忘乎所以了,又怎么会来发现我们的故事呢!我热得浑身冒汗,时而拍打着前来相扰的蚊子。我知道野地里的蚊子最厉害了,在人身上一叮就是一个包。我驱赶着蚊子,也驱赶着炎热与焦急。我总是在电话这端催,你总在电话那端笑,于是我便受了鼓励,再怎么样都要等下去。

后来,你终于出来了,打着小花伞穿着小短裙。你走起路来很轻快,我便赶紧爬起来,站去喷泉边。相见时的短短几句话后,你便恬笑嫣然地离开,我十足欢喜后却又不无沮丧,蔫搭搭地回去。这时候午休结束了,人们都开始上班了,这世界便就全然地苏醒了过来。我们先前在空旷的园子里的那一幕,谁都没有瞅见。

去你小孃那里饮酒,是我最快乐的事。直到你离开之后,我都还跟朋友去,虽然时常怆然而泪下。你小孃见了,也只是叹息,或作安慰。她说她不同意,是因为你爸不会同意。若你爸知道了,你会挨打的。我不想你挨打,便不止一次地央求她别告诉你爸,至少现在别。于是她手里便自此攥了个我俩的把柄,你怕我也怕,要是知道这会导致后来的分手,宁肯让你带着我去见你爸,要打要剐都随他。

还记得有回,我从你家楼外的马路边经过,无意间瞅见你从旁边的路沿经过。那是一个冬天,你穿了一件红呢的外套,只管低着头快步地走,脸红红的,像是在哭泣。那时候我们还没说过话,你所在那家建筑公司才刚刚入场,但我识得你,知道你是那公司的职员,或许仅此而已。我很心疼,却又不敢造次,便任由你在我的眼前,径直地离去。

小孃当面训斥的那一回,是在桌子上酒饮得差不多了,我俩便情不自禁地一起去到旁边,避开众人的目光,快快活活地说话。但凡这些时候,我俩便会不无自觉与自然地,十指相扣。即便你的小孃莫名其妙地走来,都不曾松开。事后,我不止一次地询问,她都不肯说为什么要阻止我俩的交往。事后,我听说,你哭了,而且好伤心。

我还记得,有一回去你小孃那里饮酒,末了约你去一旁的KTV唱歌。你和你同学,我和我朋友。在告诉你小孃时,她再怎么着都说等着她收拾完了一起去,结果她就一起去了。结果去了后,才开始还大家一起轮番地唱歌,后来就变成两对窃窃私语,就只剩得她一个人唱,竟连末了都没人想起去鼓下掌,于是她就生气了,就要带着你们离开,谁也拗不过。后来,我听朋友说,出门之后你就被小孃给训哭了。

朋友们都说你小孃喜欢我,我觉得太令人匪益所思了,于是再怎么都不肯相信。小孃就大你个十来岁,看她那副精明劲,再怎么着也不像要跟你争男朋友的人。况且回回,我都跟着你叫她小孃,她都欢欢喜喜地答应着。直到你离开之后,有一次我照例带了朋友去她那儿饮酒。那晚下着小雨,没两桌客人,小孃和她男朋友一桌便早早地,在我们旁边喝。

原本你离开后,我去那儿便是缅怀我俩的爱情,我在那缅怀里不住地伤心与落泪。即便那时候,无论我敬你小孃的酒,还是她来敬酒,我依然保持着一个晚辈应有的态度,回回都是双手执杯以示恭敬,谁也没有出格的话语。可就在那一次,她男朋友过来敬我酒时,言语里夹着刀子,令我瞠目结舌不知所措。原来朋友们说的都是真的,小孃的男朋友居然在吃醋。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去照顾过她的生意,也不肯跟她有任何的照面。

只不过后来,我们还是有过一次约会。事后想来,居然不乏道别的意味。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你。记得你说有回早上跑步时晕倒了,我就很心紧,于是就约了一位老中医朋友,一起去茶楼里给你看看病。

那是一个下午,在你家的那片地,其实我也住那一带。你好歹如约而来,老中医在为你看了病后,作上一些嘱咐便提前走掉了,就只剩得我俩坐在有植物遮挡的沙发里,不无欢喜的聊天。我还记得,我对你打趣地说,小孩子不能撒谎,撒谎的话鼻子就会长得很长,甚至还故意轻轻地揪了一下你的鼻子。

于是你就吓唬我说,小孃马上就要到了,已经到楼下了,我一听立马跳去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你怎么叫我坐回去都不肯,结果惹得你一阵得意地狂笑。末了,我陪你走了一段,你说要去乘公交车,走到站台我便将事先买的一袋水果送给你,一再叮嘱你,要按医生的交代,好好地爱惜自己,你都喏喏地答应着。于是车门一关,车就载着你开走了,我望着那辆公交车在视野的尽头消失,久久地都没回过神来。我的落魄与失意,可想而知。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虽是如此,但QQ上还挂着。有时候,我们也会聊上一小会儿。我想你了,也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过了一阵时间后,我有次问你,我以前给你写的那首小诗呢?你说,连同当时的那个小本子,和你的日记本放在一块儿,都收在随身的小箱子里,我就好感动。我知道建筑公司都是做完一个工地,再去另一处做下一个工地。我不知道你今天在哪儿,明天又在哪儿,好像你后来说,是去了成都。其实再远我都肯去,只不过你终究没有答应。我便只好不住地酒醉,不住地叹气。

我还记得你从啤酒广场那里离开之后,有次你小孃请我给她签个名。我一想起你已经离开的这桩伤心事,便信手写下了一句“爱,是一种罪”,也不知道她明不明白我对你的这份深情。有没有被感动,有没有被感化。反正我们没能越过她的这道坎,我不想去原谅她,于是就再也不见。就像谁都来自于人海,又复归于人海,谁都望不见。

五年前,三岔路口那里,新修了公路。宽阔,漂亮,车水马龙,谁都不会记得曾经有家朴素的酒肆存在过。三年前,我去故地重游五一啤酒广场,却没料到漆黑一片,连盏灯都没有,曾经的繁华与喧闹,竟就这样凭空地消失掉了。于是,那个事关你我的爱情故事,就此成为了我一个人的铭记。

不知不觉间,多少年就过去了。眼看又到了阳春的三月,该看桃花了。我还记得曾经朋友们的嘻哈,说“看桃花,走桃花运”,我便禁不住一阵轻笑。已经多年不看桃花的我,是不是这年也再去看上一次?

蓦然回首:桃花滟敛,春风十里,你在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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