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诗意的夜晚(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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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杂谈 |
分类: 行云流水 |
(绵阳洞天公园云中尔玛休闲庄之夜)
(图片/原创
天花板上的莹光灯格外地亮,透透地照射着寝室之中一切的物件。让我陡然发觉,这又是一个没有诗意的夜晚。我从衣柜里摸出一个双层的塑料袋,外面是层白的,里面是层黑的,再里面鼓鼓囊囊就是一瓶白酒和一大捧连壳的炒花生。这是我上次值班之余偷偷摸摸留下的杰作。不知是谁定的这条规矩,不许工作期间饮酒,就连在寝室内睡觉也概莫能外。于是我想,那家伙一定不是诗人,或者根本就不会是一个懂得文学精神的文化人。不过,这要紧吗?真正的文学如同春草,能以高度的耐受与不折不挠,而终万山绿遍,牛羊尽现。
呷上几口酒之后,似乎诗意就出来了。我终于明白,这世界的酒人们,原本并非都是好那么一口,而是这世界的刀削斧砍,让他们的灵魂找不到诗意朦胧的慰籍,总不肯睡。我的思路就亮堂了起来,从古到今的那些文人骚客们,缘何总爱将酒视同杯中尤物。
一提及花生酒,就让我不禁想起那些久远的岁月,在某个或寒冷或快意的晚上,一个或是三两个挚臂相交的难兄难弟,在江边或是在楼顶,一边悉悉索索地剥了花生喝酒,一边聊些无须掩饰的话题。那是铁哥们间灵魂的聚叙。然而,俱往矣,曾经看似意气风发却实为落魄江湖的青涩,早沉于时间长河的深淤,无以打捞。拒绝,断袍,电话响起却那般陌生。我想起以前的某个或是几个忘记是白天还是黑夜的时候,曾经引以为自豪,引以为半个知己的人——X,在长年的虚荣与钱欲的燃烧下,面目全非,再也没有与之举杯阔谈的兴致,甚至以为如再应其约也只是无谓地浪费光阴。
他眨巴眨巴眼,端起桌上的酒杯,神情肃穆地说,原本我文章写得比你好的。我清楚地记得,全年级比下来,似乎“天下英雄唯玄德公与操耳”,且时常他的作文总会高上一两分。我已经不记得是不是曾经意味深长地对他讲过《伤仲永》的故事,那篇课本中的古文,很耐读且不易忘却。多年,或是很多很多年后,一个虚妄的商人,与一个草莽的作家,便自然而然地泾渭分明,形同路人。或者,所有的纪念,除了那些苍穹之下伴随着花生酒的几声脆笑之外,再无其它。就连几年前他不堪老婆的雌威,逃到暗夜的深处醉得不成人形,号陶大哭中我那兄长般牢久的拥抱,也随风而逝,荡然无存。如同这世界原本什么都不曾发生。电话再来,客套,推脱,陌生无改。
我开始想起S,他是我的结拜之兄。我唾沫四溅地拍案而起,朗声说道,大我八天也是哥,一辈子的哥!桌上的人,弃下酒杯,于此信服。在前几年,S时常都会在某个夜晚喝高了时打电话给我,无论怎么说都必须过去,唱歌之后再去烧烤,喝得一塌糊涂。他总是那句乏味的话:我一喝酒,就想起你一个人难耍,心里就痛。于是,我就想起他打得一手好麻将,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打上了一条宽大的花绸领带,据说他还在桌上赢过别人新买的西裤,连塑料薄膜都不曾拆开。不过,那都是二十年前的旧事了。真可谓:往事不堪回首,人生过往如灯影。
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我骨子深处的那片孤独,让我从过去那些亲密的兄弟间无端地淡出,而且有一种越走越至纯至静的感受。如同,我与L之间断交三年的那码子事。我说,你对我太好,伤了我自尊。他讪讪地笑,举起满满一杯白酒,就着昏黄而晃荡的灯光,一饮而尽。我还记得他上班后的第一个月工资,就是请我和另一个兄弟去这城市最好的饭馆。子云酒家,锅巴肉片,我永远记得。约莫1990年深秋。
曾经有人说,你是一个小头目。就连2010年仲夏去北京,《中国报告文学》杂志社的编辑何武生老哥也是这般说。可多少年来,我却为何如此孤独呢?于是,又有一位市作协会员并无恶意地笑道,你曲高和寡呗!我乍地一听,汗就出来了。在文学这个广阔的世界里,渺小如草芥的我,何曾如此轻狂过?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刘备。可能我原本如他一般草包,但身边总有铁血肝胆的兄弟不弃,如同无碍于岁月磋砣的洗礼。
说到洗礼,就让我想起白杨树,那种生长于北方且一路笔直生长的树。那是一种精神,在当前这个醉生梦死的时代,独树一帜。于是,我避开种种可能存在的炒作,成了宅男,四五年如一日。譬如,某个周末的两天假期,我唯一的一次出门,往往是在天黑之后,去院子外那家再熟悉不过了的小店中理发。
虽然如此,我还是遭遇了我的爱情。我对她说,这对我而言,确是一桩意外的幸福。她便笑,在某次莫名其妙地生气之后,由衷地说,如果你只是我师傅的话,我绝不会这么动不动就生气。于是,在一个黄昏的携手散步之余,我便说,我很希望将来的你我,如鲁迅与许广平。
许广平被收录入了《中国散文家大辞典》,我也名列其中。而且还有我曾冒着被人大吐口水的风险,而于风口浪尖写过篇为之辩驳的文章的余秋雨。那家伙,不说了,似乎时常都处于网络舆论的口诛笔伐中。虽然,我至今都不曾直面过他。
说到这事,我就想起了“名人”。有人也曾唠侃我为“网络名人”。一句话,汗又出来了。不过,既然是“名人”,就会有自己的粉丝。虽然我长期于“宅”且乐此不疲,然粉丝的群落时常还是有的。在我的印象中,先后两次遇到心仪的女孩,都遭到了女性粉丝无端地破坏。于是,我便总结出一条道理:切莫与不懂得理智的异性粉丝近距离接触。我没有想到过,我要去成为谁的粉丝,因为我觉得保持独立的人格何等重要。然而,粉丝却无处不在,与之伴随生长的,便是各种深藏不露的狗仔队的踵影,业余得让人防不胜防。
我不由得瞧了一眼,窗外那漆黑而深远的夜色。一切,似乎风起云涌,又如平寂如水。灯光的白炽,将室内照得如同白昼。我在这样的亮透中,寻找着与灵魂的契合,如同某个酒会中,醉意朦胧地寻找着那件从不曾穿过的晚礼服。我很想将那灯关掉,然而却并没有于另间翻箱捣柜找出一支半截可供暗淡而诗意的蜡烛来。
虽然,这个夜晚没有诗意,但我那无羁的思绪的野马,却依然天马行空。
(1997年春节实习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