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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叫我做叔叔是个巨大的错误(散文)

(2009-07-24 03:24:36)
标签:

原创

情感

分类: 行云流水

让她叫我做叔叔是个巨大的错误(散文)

 

(图/网络  文学原创/白衣书生)

 

(此文于2009年7月28日被中国作家网以《叔叔》为题刊载)

 

  记得几个月前,我在网上和一位绵阳本地的中年女教师聊天时,谈到了我和她的事。女老师说,要怪就怪你自己,谁让你当初喊她叫你做“叔叔”。在那时,原本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会有多严重,一直以为我和她之间的感情最大的障碍会是年龄上那不小的差距。不过,我却很为这位教师的衷恳而感激,以致于在一次本地作家在仙海湖风景区的聚会上初识她时,专门单独地敬了一杯酒。

  然而就在前天晚上,那个和我有着四年交情的女孩,我们再次在夜风中坐到了五一广场的雪花啤酒广场上,首次这么大方地谈到了彼此间的感情。她说,在我心目中,你一直是我很好的叔叔,不过我也一直觉得你和其他叔叔不同,那就是有着超出“叔叔”情谊之外的另一种喜欢。说到这里,她就笑了起来:你以为别人都是傻的哦?

  我说,当初认识你时,就很喜欢你,不过那时你还太小,有些事得等你长大了才能谈。如果当初不让你叫我做“叔叔”,我们能交往这么多年吗?弄不好就会被别人的口水淹死!实话说,当时的确是个不得已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举,只是没料到事情的发展居然会弄成现在的境地。

  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据她说,他对她很好,性格很和,是在去年地震之后偶然相识的医生。我问,他年龄有多大?她说,比你大。顿时,就让我陷身于一片震惊。我不无悔恨地说,默默地等了你四年,等着你长大,一直以为年龄是个问题,真是没想到,原来在爱情面前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说着说着,无比羞愧的泪水便夺眶而出。她赶紧拿起纸巾递了过来,一边不无关切地说:朋友,别哭。

  《朋友,别哭》是一首歌,刚才才听到一个流浪歌手在旁边的酒桌上,弹着吉它演讲。我初次听到这歌,也没有去听清楚是些什么歌词,但却深感其中那四散飘飞的悲凉。

  于是,我就向那个歌手招了招手。她忙着阻止说,不要点歌。我笑了笑说,我前年就很喜欢在这样的夏夜,到这啤酒广场上来,和朋友们不无凉爽地喝酒,那时就常点这个歌手的歌,有回一次就点了两百块钱的歌。听到这里,她便笑了起来,任由我继续招呼。

  这个歌手是个年轻的光头男子。他挂着吉它拖着音箱一走过来,就向我点头打着招呼。于是,她问了歌价是每首二十元后,就和他调皮地讲开了价,最后就说定三十元唱两首。按我们的约定,是一人点一首。她点的什么歌,我实在记不清了,只记得是首温婉的情歌。轮到我时,我认真地翻看了歌单,结果还是对歌手一挥手说,就唱《披着羊皮的狼》吧!

  这首歌是谭咏麟以前唱过的,充满了深情而伤悲的气氛。而她,就斜靠在椅子里,听得很投入。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歌手翻开曲谱认真的弹唱。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他这样,莫免就好奇地问。他柔和地笑着说,我是为了把每个调子都唱得很准。我想,他之所以今天会这么格外认真,大概是并没有发觉我的伤感,而是对我和面前这个玲珑漂亮的女孩的真诚祝福吧!

  两首歌一唱完,我没有像往常那么大笑着和他开玩笑,而是淡淡地说,再来一首,《朋友,别哭》。她急忙阻拦说,这首歌刚才旁边那桌点时不是听过了吗?我笑笑说,我想再听一次。

  歌唱完后,光头歌手听说她很喜欢唱歌,就把手中的麦克风递给她说,你来唱,我给你伴奏,这是我免费赠送给你们的。她既是兴奋又是害羞,望了望周围坝子里坐得密密麻麻的酒客,直是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怕唱不好。在我的鼓励下,她终于接过麦克风,随着歌手弹奏悠扬曲调,不无轻柔地唱了起来。

  我微笑着,望着身旁的她唱歌,陶醉与伤感,尽情地交织。那娇柔而快活、楚楚而动人的神情,一颦一笑,都尽数地烙进了心底。这时,我不由得暗自地想,如果没有她陪着,这一生我到底该怎样去度过?一想到这里,那无尽红尘的悲哀,就无情地笼罩了我。我想,这个世界已经在下雨了。

  光头歌手走后,我们继续吃着菜,喝着啤酒。她像往常那样,夹了一筷子菜放在我面前的小碗里后,不无怜惜地说,你要多吃点,不要老是等我给你挑。我笑了笑,说我原本就是这样,啤酒喝得多,菜吃得少。

正说着,那个矮胖的女摊主又走了拢来,一边笑着说起我前年那次,和一群朋友在这里又是唱歌又是跳舞的事,其中还有两个老外。她很惊诧。我就告诉她说,当时我和几个老同学也在这广场上喝酒,旁边那桌七八个人中有两个外国人,我就走过去和他们每人喝了一杯,结果其中一个音乐学院的漂亮女孩,就一把拿过歌手的麦克风,给我的同学们婉延流转地唱起了《神奇的九寨》,而其他人便激情四射地就地跳起了舞。

  那个女摊主,很有一副生意人特有的和善。我说她是“老熟人”,是因为以前不但常在她的摊上喝酒,而且一年前我和这个女孩的一次谋面,也正好在这里。也是在那次,我就发现,不能再把她当成小女孩来看了。那次,是我在得知她第二天一早就要去成都上学后,就从外地坐了四个多小时的车,急匆匆地赶了回来。大概当时我们也是坐的现在这张桌子吧!

  在和女摊主的闲谈中,她调皮地说,给他介绍个女朋友吧!弄得我急忙一边阻止,一边认真地对她说,可我喜欢的人是你。女推主笑着走开了后,她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这几年都不找女朋友。我说,知道就好,谁叫你那时还是小孩子呢!现在终于可以谈感情了,你却有了男朋友。她说,我要去你家找你爸妈,让他们叫你去找个女朋友。我一听,就做出副生气的样子说,你对他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我的事情,从来都是自己拿主意。她说,那你答应我,在一年之内谈个女朋友吧!有了女朋友,就好好享受。有人照顾你,就不用再那么苦了。我说,如果仅只是为了找个女朋友,应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但我却只想和自己最喜欢的人在一起。而前几天和你一起上街买东西,我就有种幸福的感觉。

  就这样说着,不觉间,就到了夜里十点。她说,我们走吧!我不能回去得太晚。我点了点头说好,一边招呼那个女摊主过来。她执意要买单,被我坚决地制止住了。

  并肩走在广场阴暗的林荫道上,她说,我们没法天天见面,你要明白我的难处。我说,没事,有空联系就是。她说,我们可以在每个周末一起玩,我说可以,只要我没值班。忽然我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侧过头望着她那夜幕下模糊的面容说,我们哪天我们找个周末去旅游一下吧!她说,好啊,不过不用跟旅游团,因为我自己就是导游。我说,好吧,嗯,计划下个月吧!她说,行。顿了顿,她又说,年底我要去驾校学车,你也一起去吧,也好有个伴!我说,好啊,大概在什么时候?她说,三个月后,你可要记住哦!我说,嗯,我一定争取到时候一起去,我们先计划在这里吧!她点了点头。

  离开喧闹的酒肆,夜便开始沉寂下来。坐在穿城而过的出租车后排,我有些酒意朦胧,头靠在她的肩上,感觉一片熟悉的柔软。而在心底,却沉甸甸的,看不清楚未来的样子。在这样的醉意里,我却无比清楚:四年前让她叫我做“叔叔”,的确是个巨大的错误。

 

 

让她叫我做叔叔是个巨大的错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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