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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松孤儿弃儿入户门槛 保障金4亿分层负责

(2013-05-23 13:09:19)
标签:

未成年人

孤儿

弃婴

保障

广东省

育儿

分类: 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

   “‘民间福利院’最大的好处,是有家庭式的温暖和关爱。”广东省副省长刘昆2013年初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市放松孤儿的认定标准及入户限制,落实配套资金,让孤儿享受国家保障政策。

  刘昆说,孤儿问题是近期舆论的关注点,这是社会的进步。实际上,民政部早已出台关于合办民间孤儿福利院的政策,“为什么那么多民间孤儿救助机构还游离在制度之外,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本身有改进空间”。

  孤儿要入户口才享受补贴,有的地方把病残儿童看作负担,形成行政门槛。“那么多病残儿童,既然在你的范围内就要把他管起来。”刘昆要求,各地市要放松孤儿、弃儿入户门槛,给孤儿的补贴“认定不要太严”,“该支付的支付,也不要再研究是不是本地人,让他们都能享受国家保障政策”。

  刘昆表示,目前孤儿保障资金分层负责,加起来全省也就4个亿,省里头安排2个亿。他说,原本政策研究时只准备向粤东西北地区拨款,后来还是加上了珠三角,“虽然钱不多,但体现省级政府的关心”。

  “要把长期以来孤儿、弃儿赡养的民间团体的积极性保护好。”刘昆说,民间慈善人士和团体能给孤儿、弃儿“家庭式的关爱”,限于工作人员素质,政府福利院反而可能达不到。他提议,对于达不到合办条件的民间人士和团体,可以“创造过渡期的措施”,临时确认为慈善组织,使其能够存在下去,然后逐步完善,提高水平,“不要一讲就是不符合条件,一讲就是一定要把它取缔掉,这对爱心人士来说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关键词

  孤儿保障 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在会上指出,要巩固前期孤儿排查管理工作成果,坚持依法治理、区别管理,按照民政部的五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尽快核对弃婴(弃童)情况,协调公安等部门尽快解决未入户孤儿的入户问题。

  按照省政府2011年的有关规定,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 0元。刘洪强调,各地市要全面落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并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自然增长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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