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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证的办理(百度)

(2013-02-26 23:15:33)
标签:

未成年人

孤儿

证明

办理

手续

育儿

分类: 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

        一、孤儿的认证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市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 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本信息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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