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中国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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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慢性病防制与研究 |
本病分布广,全世界约有110个国家都有此病的流行。据估计全球受碘缺乏威胁的人群约为16亿。我国除上海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流行区,估计约有7亿多人群居住在缺碘地区。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化学符号是“I”)人体非常需要它,是合成甲状腺素的重要元素,成人每人每日需碘量为100~150ug,WHO推荐为140ug。人体的碘主要来自食物,少量来自水和空气,虽然人体从饮食用水中摄入碘仅占总摄入量的10%~20%,但水碘可反映环境碘的含量,故在无外来碘食物条件下,常以水碘含量来衡量当地居民的摄入量。一般当饮水中碘含量低于5~10ug/L或每日摄入量低于40ug时往往有本病的发生。而发病的程度与人体所处发育时期,以及碘缺乏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有关。一般认为胚胎期与出生后早期缺碘可引起克汀病、单纯性聋哑病;而生长期缺碘,则引起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低下,生殖衰退、性发育落后等。
(一)第一级预防:1.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的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食盐加碘比例1:50000可有效地预防地甲病;1:20000可预防地克病。加入盐中的碘化钾易氧化、升华,1993年以来已改为稳定性较好的碘酸钾。在包装、贮存、运输及食用碘盐过程中,须注意保持碘盐干燥,包装严密不透气、防晒、存放暗处。据测定:不同存放方式半年后的碘盐中碘损失率为:缸内10%;麻袋内29.4%;抽屉内57.8%;煮沸2小时损失1.9%;烘烤2小时损失66.1%。2.碘油注射或口服。碘化油是一种长效、经济、方便、副作用小的防治药物,特别适用于偏僻、交通不便、有土盐干扰地区,尤适用于育龄妇女。碘化油注射后,供碘效能可达3~5年。口服碘化油方法简便,群众易于接受,防治效果同样明显,供碘效能一般为1年半左右。3.保证人体碘的需要量(1)组别<4岁正常范围30--105ug/日;适宜量70ug/日;(2)≥4岁及成人正常范围75--225ug/日;适宜量150ug/日;(3)孕妇、乳母正常范围150--300ug/日;适宜量200ug/日;4.育龄妇女孕期妇女补碘可防止胚胎期碘缺乏病(克汀病、亚临床克汀病、新生儿甲低、新生儿甲肿以及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的发生。(二)第二级预防1.碘防治监测:(1)碘盐含碘量的监测:包括碘盐加碘浓度、包装、出厂抽查、保管存放、销售点及居民家庭内的抽查,及时纠正问题,减少碘的损失。(2)碘化油注射及口服的监测:防止出现合并症。(3)病情监测:监测点定期调查和比较食用碘盐前后人群甲状腺肿发病率动态变化。(4)碘代谢和垂体甲状腺系统功能状态。尿碘测定:加碘后尿碘明显增加,群体尿碘测定有意义,当尿碘<25ug/g肌酐时,是地方性甲状腺肿并发克汀病的临界浓度;甲状腺吸131碘率测定(24小时)表现为低于加碘前;血清T3、T4测定:随补碘升高;血清TSH测定:低于补碘前。(5)儿童智商的测定:不低于70。2.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1978年我国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专业会议制订);(1)居住在甲状腺肿病区;(2)甲状腺肿大超过本人拇指末节或有小于拇指末节的结节;(3)排除甲亢、甲状腺癌等其他甲状腺疾病;(4)病区划分标准(以乡为单位)轻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3%;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20%;尿碘25~50ug/g肌酐;重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10%;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50%;尿碘<25ug/g肌酐;3.地方性克汀病诊断标准(1980年制订)必备条件:(1)出生、居住于低碘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2)有精神发育不全,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智力障碍。辅助条件:(1)有不同程度的听力、语言及运动神经障碍;(2)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有不同程度的身体发育障碍,克汀病形象(傻相、面宽、眼距宽、塌鼻梁、腹部膨隆等);(3)不同程度的甲状腺功能低下表现(粘液水肿、皮肤毛发干燥、X线骨龄落后和骨骺愈合延迟、血浆PBI降低、血清T4、TSH升高)。具备必备条件和辅助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一项以上而又可排除分娩损伤、脑炎、脑膜炎及药物中毒病史者可诊断为地克病。(三)第三级预防:干甲状腺制剂疗法:对治疗发生胶性甲状腺肿以前的患者有极其明显的效果。成人每日口服甲状腺片60~120mg,合并使用碘化钾10mg,3个月一疗程,一般2~4个疗程,疗程间隔半个月。对胶性甲状腺肿和囊性增生性的结节性甲状腺肿疗效较好。
关于开展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http://www.gov.cn/zwgk/images/images/001e3741a2cc0f2c7a8a01.jp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盐业主管部门)、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影视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1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宣传重点
各地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确保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碘缺乏病防治成果。针对我国还有3个省区尚处于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阶段,12个省(区、市)的55个县(市、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低于90%以及西部局部地区碘盐推广普及任务仍然艰巨的严峻形势,要重点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原盐产区加大宣传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宣传安排
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契机,围绕“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的宣传主题,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广泛、深入地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及普及碘盐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性。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有力促进防治碘缺乏病宣传工作,唤起全社会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引导公众对“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信赖和支持。
三、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宣传实效
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做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向公众提供知识性信息,多方位强化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充分拓宽宣传普及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为配合宣传活动,我们编制了宣传口号及核心信息(见附件),制作了宣传主题海报,供各地在宣传活动中使用。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及核心信息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一、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
二、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三、消除碘缺乏病,共享健康人生!
四、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五、防治碘缺乏病,保护母婴健康!
六、食用碘盐是最好的补碘方式!
七、缺碘影响孩子智力发育!
八、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
九、净化食盐市场,保护群众利益!
十、扶贫先增智,增智先补碘!
十一、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十二、食用加碘盐,健康全家人!
十三、坚持科学补碘,共建和谐社会!
防治碘缺乏病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
(一)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乏碘而引起的疾病。
(二)碘缺乏危害在我国分布广泛、长期存在。
(三)人体缺碘不仅影响生长发育,更重要的是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造成不可恢复的智力损伤。
(四)碘缺乏危害是可以预防的。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措施是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二、面向目标人群
(一)政府领导。
1.碘缺乏影响人口素质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防治策略必须长期坚持。
4.做好碘缺乏病预防控制工作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5.碘缺乏病病情和防治现状(各地添加本地区相关内容)。
(二)医务人员。
1.碘缺乏是危害广大群众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食用碘盐是安全的。
(三)教师。
1.碘缺乏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2.本地区是缺碘地区。
3.要求学生向家长宣传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的有效方法。
(四)小学生。
1.缺碘会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2.补碘的最好方法是食用碘盐。
3.让家长购买和食用碘盐。
(五)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
1.宝宝的智力发育从怀孕开始,缺碘会导致智力残疾。
2.缺碘易造成死产、早产、流产、先天畸形。
3.补碘的最好方法是食用碘盐。
(六)盐业生产、批发零售人员。
1.在缺碘地区擅自生产、批发、销售非碘食盐是违法行为。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生产、批发、销售合格碘盐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缺碘地区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