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超生,该不该领到数百万元天价罚款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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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吕梁宋体《人民日报》年收入娱乐 |
前日,《人民日报》报道称陕西省计生委已针对田亮的第二个孩子在调查,而陕西省体育局有关负责人前天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计生委工作人员已来到体育局了解情况,大约一周内会出结果。据重庆市江北区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省份、城市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同,基于家庭年收入的罚款数额也不一样。以重庆为例,超生一胎是家庭年收入的6至9倍。该负责人表示,江北区如果一位无业工作者,超生所受到的罚款大约就在6至7万。“像田亮这样的公众人物属于特殊人群,一般处罚更加严厉。”据保守估计,以田亮的年收入,罚款可能至少是几百万。
网络小丑星短评:
田亮超生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但再怎么说丑哥认为田亮再怎么超生,也不应该领到天价罚款。原因如下。
一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哪位名人因为超生领到百万以上罚款的先例。
二是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三十九条规定:“超生一个子女的,自分娩之月起,按夫妻双方年收入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七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按照丑哥的理解是,前者是针对普通人群制定的,后者是针对公务人员所制定的。如果只按照后者去执行,田亮应该只受到开除公职的处罚。如果加上前者,按照田亮现在的收入幅度,七年下来恐怕至少最少也要交上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的罚款。这显然有点处罚太重,不合理。
三是天价罚款不能代替相关管理者的责任。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罚款政策是为了免除管理者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其本身就不合理。如果拿着这些不合理的法规去约束当事人,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就拿田亮超生来说,从怀孕到分娩,田亮夫妇所在地的社区有人去管没有?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关注过没有?等到孩子呱呱坠地以后,你再去罚款,你再去管理,有啥用?
我国的罚款怎一个乱字了得,醉驾也罚款,超载也罚款,卖淫嫖娼也罚款,迟到早退也罚款,超生也罚款。就拿卖淫嫖娼和超生等来说,罚款竟然成了其违法犯罪的通行证,且罚款也成了某些单位和个人的“固定收入”,该不该?(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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