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任务再紧,也不能拿嫖客的生命开玩笑
(2011-07-04 1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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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南路宋体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人民内部矛盾杂谈 |
新华网: 7月1日凌晨,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海口美兰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和平南路某大厦4楼“丽致休闲中心”依法进行查处,摧毁了一个以休闲服务作掩护涉嫌组织、介绍、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21人。1名嫖客和1名失足妇女为逃避警方打击,在仓惶逃跑中不慎从4楼失足双双坠下,嫖客身亡,失足女现在医院救治。
网络小丑星短评:
尽管有律师表示,警方的扫黄行动合情合理合法,并不担责,其目的也是为了净化社会环境,但警方的这种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象对待敌人一样的闪电式行动很值得商榷。因为嫖客也罢、失足妇女也罢,他们的行为也罪不至死,所以希望警方在采取行动时尽量考虑一个他们的人身安全。
前一段时间某地扫黄,一位身手不凡的嫖客从楼房的排水管中滑下,其英勇事迹被拍成照片在网上疯传,当时就有朋友担扰,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人命的。果不其然,海口的这位大侠虽然也践行了“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格言,与临时夫人从高楼上一起双双飞下,酿造了一死一亡的悲剧。很可惜。
关于扫黄,有位很有智慧的网友曾给丑哥讲过这样一个妙招。他说,警方用不着大动干戈,只需要派几个便衣扮成嫖客,稍微几个动作就可以搞清底细,然后抓掉老板,遣散掉失足女不就大功告成。如果按照相关法律给老板予以重判,将来谁还敢组织卖淫?
从近两年来的扫黄的效果来看,尽管如北京、东莞等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因这些扫黄基本上都是阶段性的“献礼式”扫黄(即每逢重大节日或纪念活动时的行动),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并没有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据一些网友反映,这些地方的卖淫嫖娼活动在警方的雷霆行动之后不久,又会死灰复燃。其它地方就更不用说了。看来扫黄工作还真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吕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