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激情杀人为何未能保住性命
(2011-04-22 11: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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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死刑杂谈 |
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 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长安区大学城学府大道附近,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21岁的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在返回西安途中将同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妙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发现呻吟中的张妙在记车号,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连刺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
网络小丑星短评:
药家鑫在作案被抓后曾多次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并且说,药家鑫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然而所有这些,并未能保住药家鑫的命。
法院判处其死刑的理由自然是手段极其残忍,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对于这样丧失了良知的罪大恶极分子管你是“激情杀人”,还是“闷骚杀人”即使枪毙上一百次也不能解除被害者家属的愤怒。
药家鑫杀人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杀人灭口,为自己的逃脱争取机会,然而,法网虽然有许多缝隙,这回他却没有钻过去。同样,这两天在网上曝光的那位撞人后逃脱的县长即使升了官衔也没有逃脱过去。所以,希望撞人后想一逃了事,甚至想杀人灭口的肇事者及早打消侥幸的念头,及时抢救伤者,给伤者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本案还告诉人们,对于被撞者而言,如果伤不重,要表现得无所谓的样子,记住车牌号和被撞地点,以备报案索赔之用。如果伤逝严重,最好象某些昆虫一样装死。假如张妙当时能装死,也许今天会出现在庭审现场,药家鑫也就不会因激情杀人而被判处死刑。(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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