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368万过路费被判无期案启动再审的五大诱因
(2011-01-15 07: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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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军牌高速公路严肃处理再审杂谈 |
大河网讯:从 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河南禹州农民时某在自己的两辆大货车上安装假军牌,共免费通行高速 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以诈骗罪被判处该农民无期徒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各界广泛关注,来自平顶山法院网的消息,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
网络小丑星短评:
此案之所以发回重审,丑哥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诱因。
一是受到网友的“提醒”, 此案结果一出,网上一篇质疑声,在网民的强大压力下,平顶山中院终于以 “新的证据”为由,启动再审。不管怎么样,平顶山中院的行为还算是能吸纳各方的意见,有错就改。而不是象有些地方,明明判错了,网民也提出了质疑,但人家表面上我行我素,心里却骂一声“网民算个X”,你网民又当如何?
其实好多热门事件都是在网上炒过一阵后,便没了结果。有人认为网络是强大的,网络舆论也能操控民情民意,这些说法至少在目前为止还不太确切,如我们前年热炒的“躲猫猫”,去年的“凤凰少女受害案”、“我爸是李刚案”等,网民们真的给受害者讨来公道了吗?
二是可能受到上级主管领导的关注。记得前不久河南省高院院长曾痛批过法院断案时的种种弊病,下定决心要整风。这次出了这一不光彩的“冤案”,很显然是对打他老人家的脸,他能不着急吗?
三是如今套用警牌、军牌的老板与官员太多,抓住后,最多也就罚一下款,教育教育了事。网上查了一下,更多的报道是“根据交通安全法,使用假牌,要罚款2000元,扣6分。”若是老板套牌被捉,交警除罚款外,还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当事人此时自然会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表示悔改。若是政府官员冒用军牌不小心露了馅以后,大不了来一个某市长“作出了批示,要求对这一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可老板再怎么反思,也很少有到狱中去反思的,领导再怎么被严肃处理,也不会被当罪犯处理。而河南农民套用军牌才八个月,就要到狱中呆一辈子,显然有点不合适。
四是即使河南农民时某真的诈骗了368万,与某些贪官贪污数千万也判无期相比,显然量刑有点太重。
五是当前高速公路的收费确实有点高得吓人,这方面近两日网上的议论挺多,这里不再赘述。毫不夸张地说,好多物价的上涨与高速公路的收费、火车的运费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丑哥认为控制物价要先从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火车的运费开始。(吕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