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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博客写48篇“嫖娼心得”为何被抓

(2010-12-15 07:53:36)
标签:

南海

宋体

警方

林某

传播淫秽物品

杂谈

综合讯:22岁的林某龙从今年3月至11月间,在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都将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心得发表到其名为佛山大炮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其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心得。到1121日被抓获时为止,林某龙的博客共有124000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被定为淫秽物品。1122日,林某龙被南海警方刑事拘留。12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网络小丑星短评:

男子嫖娼被抓,又一次彰显了我国扫黄的决心和信心。抓住嫖娼70多次的男子是扫黄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项伟大的成果。逮捕在博客上写48嫖娼心得的风流才子,表明我国在网络扫黄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入。

然而,丑哥这里还有一些事情不太明白,需要大家解释。

自从四月份北京扫黄以来,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扫黄行动,并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如北京警方关闭了以“天上人间”为首的多家涉黄娱乐场所、西安警方清退了数万名“失足妇女”(目前已经有一半转行)。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该男子仍然疯狂嫖娼,几乎每三天找一次“失足妇女”,值中国的法律与何处?置警方于何处。这不仅是对中国法律的践踏,也是对警方的挑衅(涉嫌羞了警方的脸)。警方不抓你抓谁,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你逮捕谁?

不过男子70多次作案,警方却浑然不觉,直到自己第48次“主动交待”时,才将其绳之以法,是不是当地警方也有点失职?另外,这位佛山大炮 在自己的博客里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心得,点击量已经达到124000次,而网站并没有采取措施,显然,该网站也有点把关不严,网警也有失职之嫌。

由此可见,尽管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了卖淫女,只剩下一些失足妇女,但我国的扫黄打非工作还很艰巨,任重而道远。相信有了公安干警每周一次的暗访,相信随着各地扫黄工作的全面铺开,最终还是能取得阶段性的胜利的。(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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