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博客写48篇“嫖娼心得”为何被抓
(2010-12-15 07: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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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宋体警方林某传播淫秽物品杂谈 |
综合讯:22岁的林某龙从今年3月至11月间,在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都将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心得”发表到其名为“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其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篇“心得”。到11月21日被抓获时为止,林某龙的博客共有124000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被定为淫秽物品。11月22日,林某龙被南海警方刑事拘留。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网络小丑星短评:
男子嫖娼被抓,又一次彰显了我国扫黄的决心和信心。抓住嫖娼70多次的男子是扫黄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项伟大的成果。逮捕在博客上写48篇“嫖娼心得”的风流才子,表明我国在网络扫黄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入。
然而,丑哥这里还有一些事情不太明白,需要大家解释。
自从四月份北京扫黄以来,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扫黄行动,并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如北京警方关闭了以“天上人间”为首的多家涉黄娱乐场所、西安警方清退了数万名“失足妇女”(目前已经有一半转行)。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该男子仍然疯狂嫖娼,几乎每三天找一次“失足妇女”,值中国的法律与何处?置警方于何处。这不仅是对中国法律的践踏,也是对警方的挑衅(涉嫌羞了警方的脸)。警方不抓你抓谁,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你逮捕谁?
不过男子70多次作案,警方却浑然不觉,直到自己第48次“主动交待”时,才将其绳之以法,是不是当地警方也有点失职?另外,这位“佛山大炮” 在自己的博客里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篇“心得”,点击量已经达到124000次,而网站并没有采取措施,显然,该网站也有点把关不严,网警也有失职之嫌。
由此可见,尽管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了卖淫女,只剩下一些失足妇女,但我国的扫黄打非工作还很艰巨,任重而道远。相信有了公安干警每周一次的暗访,相信随着各地扫黄工作的全面铺开,最终还是能取得阶段性的胜利的。(吕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