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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伍皓部长只状告不跨省追捕李鸿文

(2010-12-10 17:35:43)
标签:

伍皓

吕梁

李鸿文

gb2312

《中国青年报》

杂谈

一篇题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的评论昨日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评论中,《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提到了“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并对其发表在微博上的关于强拆的言论“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进行批驳。
  昨日下午510分,伍皓在微博上宣布,将正式起诉李鸿文、《晶报》及《中国青年报》,各索赔10万,共计30万。李鸿文则在微博上回应:没问题,我愿意打这场官司。

网络小丑星短评:

一篇文章能引起一场官司,这在中国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前不久画家范曾曾起诉《文汇报》和两名作者侵犯其名誉权,索赔540万元。虽然两人在所发表的评论文章中没有指名道姓,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说范大画家的缺点。相比之下,伍皓虽然贵为宣传部长,索赔的数目却比范曾少了18倍,似乎有点太少。

据伍皓给李鸿文写的私信来看,伍皓这样做既不为名,也不为利,而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尽管有些网友仍然对伍部长的做法提出质疑,但相对于最近发生在宁夏的两起涉嫌“跨省刑拘”案来说,伍皓的做法也算文明多了。伍皓在给李鸿文的私信中也很客气的表示:“您放心。我保证绝对不动用任何公权力。纯公民维权诉讼。谁输谁赢没关系,在全社会倡导法治精神而不是当个官就动用公权力搞什么跨省那一套。”

如今能有这样深明大义的地级领导干部也着实让人感到欣慰。但是既然不在乎输赢,打这场官司还有什么意义呢?丑哥认为伍皓之所以打这场官司,主要在于为自己正名,主要是向社会表明他的清白。但不管怎么样,不管李鸿文的分析有没有道理,伍部长所说的话里也有一些欠妥的地方,网友围观就一定是鼓励对抗吗?拆迁就一定以流血为代价吗?很显然,伍部长在拆迁矛盾的定位存在有一定的认识问题。

至于作者在文中没有点你伍部长的名,是出于对你的尊重和保护。本来绝大多数网友不知道某官员是你伍部长,如今你自己反而出来暴露自己,自己也有错,所以我希望你在被告的名单中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伍皓。(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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