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社科院专家:谁都可以取消死刑就贪官不能!
(2010-09-25 07: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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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刘仁文就取消贪腐犯罪死刑在媒体上发文称,基于如下四方面的原因,应该取消贪官死刑。
●严格限制死刑直至废除死刑,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精神。
●取消贪官死刑,可避免跑到国外就可免死的负面效应。
●生命是无价的,这是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应有的态度。
●各国反腐实践表明,防治贪腐有比死刑更有效的措施。
丑哥很是佩服这位专家的聪明才智和博学多才,他能尽毕生精力研究出如此伟大而又具有开创性的理论来,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他的这一成果必将在中国的人权史上写上重重的一笔。但丑哥还是不同意这位专家的看法,坚持认为即使中国其它所有的罪犯都取消了死刑,唯独贪官的死刑不能取消,原因也有四:
一是取消死刑后,很有可能让贪官贪污起来更肆无忌惮,如今已经出现了贪污四五亿的贪官,取消死刑后,丑哥担心会出现贪污四五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贪官。
二是由于贪官的贪婪,往往会产生一些豆腐渣工程,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害。贪官的这一行为践踏了人民群众的人权。我们还有必要尊重他的人权吗?
三是贪官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公愤,不严惩那些影响极其恶劣的贪官不足以平民愤。
四是反腐倡廉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要想取得彻底的胜利就必须要出重拳。(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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