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重庆市违法生育特殊情形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据介绍,婚外生子的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两个人加起来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超过25万元。
网络小丑星短评:
丑哥看后不禁为这一规定而叫好,计划外生育特别是未婚生育如果不下大力气治理,是很难得到有效的扼制的。
但是,仔细一分析,重庆市的这一规定只能有效的管理好没钱的老实人。按这几十年的惯例,稍微有点本事的,如果要想超生,人家一般躲在外地。当地主管部门找不着人,也就不了了之。有钱的,你罚多少人家也无所谓。还且人家还巴不得你有这个好政策呢,既然二十五万可以生一个孩子,那有的人如果想生四个孩子的话,只需上交一百万的罚款就可以了。
现在看来,罚款不仅在计划生育,而且在各个领域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时反而会起反作用。就拿违章驾驶来说,以前一旦违章就罚钱,罚来罚去让一些有钱人开始肆无忌惮起来,导致后来发生了几起非常严重的醉驾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案件发生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方面才回过神来,如果不下猛药,醉驾的行为是很难得到有效遏制的。所以后来才出台了发现醉驾吊销执照的规定。
打击卖淫嫖娼也是一样,好多地方对小姐的态度是抓了又罚,罚了又放,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只要交钱就能“合法卖淫”,结果,尽管各地一直都在时不时的扫黄,可小姐却越扫越多。等到国家下决心来扫黄打非的时候,小姐几乎已经泛滥成灾。
同样,对待计划外生育,特别是婚外生育如果也采取罚款的手段的,恐怕再过几年,这一现象不但不能减少,反而会事与愿违的。所以丑哥这里想劝劝重庆市有关方面,能不能想些别的办法?(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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