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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给零花钱,17岁少女就要去卖淫?

(2010-09-03 08:27:45)
标签:

零花钱

少女

网吧

丑星

赵萌

杂谈

昨日各大网站都转载了这样一篇名为《17岁少女因父母不给零花钱卖淫》的报道:17岁河南少女赵萌,因母亲没有给零花钱就了离家出走,结果在网吧里结交了一群不良少年。在这些人的引诱下,她学会了援助交际,还学会了利用未成年人的身份敲诈嫖客,走上了卖淫、敲诈的犯罪道路,并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了刑。判刑后,赵萌的爸爸才醒悟过来,人家都说女儿要富养,他平时在物质上总是尽量满足女儿,却忽视了精神上的富养,导致女儿走上了歪路。

网络小丑星短评:

从报道中来看,赵萌之所以能走到今天,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家庭的溺爱“功不可没”。如今许多家都是六位老人疼爱一个孩子,大家都把孩子象宝一样,捧在手中怕化了,含在嘴里怕咽了。久而久之,孩子很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稍有不顺心便觉得受到莫大地轻视,甚至污辱。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

家庭溺爱还有一个“功劳”,那就是容易让孩子形成好吃懒做的习惯。长大以后总想着不用费劲就能挣到大钱。而这种职业在世上很难找到,于是一些女孩子就开始出卖身体,男孩子不是学会诈骗偷盗,就是学会了抢劫,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环境的影响也是赵萌走上犯罪的另一个“功臣”,赵薇离家出走之后首先去的地方是网吧,首先结识的是网上拉客的小丽,这为她今后卖淫宰客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如今那些网吧、酒吧等是少男少女们最爱去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学坏的地方。所以一方面希望父母能经常关注孩子们的行踪,另一方面也希望各地能加强管理,创建一批文明酒吧、健康网吧,让孩子们在高高兴兴娱乐的同时,也能健健康康地成长。(吕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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