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警察免费嫖娼仅仅只是礼尚往来
(2010-08-18 08: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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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贿赂卖淫女洗浴中心王爱国京城杂谈 |
中新网:近日,一起特大卖淫集团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集团头目王爱国一家三口被控在6年间开办或承包5家洗浴场所,组织、领导众多卖淫人员从事卖淫3万次以上,获利3000万元以上,集团54名被告人被公诉。案件材料显示,该集团之所以猖獗6年未被查获,除自身的谨小慎微外,更为关键的是有一名警察为他们“放哨”。每当警方检查前,这名民警都会为卖淫团伙通风报信。作为交换,该民警可以去洗浴中心免费嫖娼,并涉嫌收受集团老板王爱国给予的一辆价值7.15万元的轿车。上周,这名警察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网络小丑星短评:
据报道这名警察已经以涉嫌受贿罪另案处理,因为有轿车作为赃物为其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但是,假如这一警察没有收受洗浴中心的价值7.15万元的轿车,人们还真的很难给其定罪。说人家嫖娼吧,人家只是和小姐谈情说爱,小姐之所以主动献身,是因为受其保护,并没有金钱和肉体上的交易,充其量不过是礼尚往来而已。强奸罪更不能定,因为很明显双方是自愿的,警察并没有胁迫卖淫女。另外,虽然说我国近年来也将性贿赂纳入到贿赂罪中,但并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没有具体的量化,因此,到底性贿赂一次就可以判刑还是100次才够判刑标准,人们还是不得而知,所以,只能由各地法院深刻领会,酌情处理了。
此事发生在京城,其实地方上也一样,一个卖淫组织的后面必然隐藏着一个保护伞,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可言,要不然,这些卖淫组织会堂而皇之地打着红灯笼招嫖?虽然说我国一直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乱纪行为在进行着严打,但是卖淫女就象是些施了肥的韮菜,前脚打掉一批,后脚又上来一批。这种被一些人认为“合理”但不合法的现象的存在,必然会产生警察与小姐同船共渡的现象,也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壮大。
本案中,如果不是王爱国等过于猖狂,不去讹诈嫖客迫使嫖客报案,恐怕直到现在还仍活跃在京城的夜生活中。因为据报道,直到现在,在京城内仍然有许多“天上人间”在暗箱操作。暗箱的后面,谁能保证这里面没有警察当保护伞呢?
通过本案,希望各地能以此为戒,严肃警纪,因为这样的事件发生多了,将会严重影响警察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吕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