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计红不应如此被轻判,切莫让抢钱救妻成为一种时尚!
(2010-08-10 01: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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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星抢夺罪宽严尿毒症郎计红杂谈 |
2009年11月,河南辉县市邓城村村民郎计红因抢包被公安局民警抓获。审讯中郎计红交代,抢包是因为自己身患尿毒症的妻子急需300元的透析费。从发现妻子患有尿毒症到郎计红实施抢夺前,这个家庭已花费了十五六万元的医疗费,其中的大部分都是郎计红到处借来的,案发前已经没人愿意再借给他钱,“我真是没有一点儿办法了”。
2010年1月14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原则,以抢夺罪判处郎计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8月9日《中国青年报》)
网络小丑星短评:
很显然,根据《刑法》对抢夺罪的量刑以及被告人抢夺的金额,应该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法院之所以如此轻判,可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郎计红抢夺的性质并不恶劣,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二是郎计红因生活所迫,情有可原。三是一旦重判,其妻将无人照顾,给社会增加负担。
然而,丑哥认为这些理由都是苍白的。
首先抢夺别人的钱财性质本身就非常恶劣,在这类罪的量刑上不应该避重取轻,更不应该按照“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原则预以照顾。其次,如果说因生活所迫抢夺可以轻判的话,那么因生活所迫图财害命是不是也可以轻判?
再次, 对于郎计红的判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去执行,而对于其妻的处境,民政部门可以考虑支助,这两者一码是一码,不能搅和在一起。
我们应该宣传这捐肾救儿而减肥的“暴走妈妈”,也应该支持那些为救母而献血的孝子,但决不能怜悯那些为救亲人而铤而走险,损害他人的亡命之徒,当此成为一种时尚的时候,整个社会会因此而乱套的。
当然,本案中除郎计红罪不可恕之外,我们的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首当其冲的就是高医价的问题。民众经常盼医改,政府也年年推药改,可医疗价格就是下不来。假如郎计红的妻子能享受到免费医疗和困难救助,那郎计红也许就不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看来,医疗改革要想让老百姓真正能得到实惠,非得要动真格了。(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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