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梁远斋
梁远斋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77,083
  • 关注人气:27,47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小偷行窃时救活老人,感动不能消除仇恨

(2010-06-29 08:21:56)
标签:

小偷

丑星

永振

小案

亡命徒

杂谈

626日凌晨,兰州,一名窃贼进入一户民宅正欲行窃,巧遇独自在家的老人突发心脏病,情形危急,良心未泯的小偷立刻忘了自己的本职,给垂危老人打水服药,帮助其脱离危险。事后,老人家属称其义贼,希望当面感谢。(628日《兰州晨报》)

网络小丑星短评:

对于这家事主来说,小偷确实救了老人家一命,这种“大恩大德”自然而然会让一家人感动得痛哭流涕。想当面感谢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小偷的这种行为也消除不了人们对小偷的恨。因为,如今在社会上小偷实在太倡狂了。

 

记得又一年我家连丢了三辆自行车,当最后一辆自行车被丢之后,丑哥找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一听是自行车,也就简单的做了一下笔录,并很诚恳的告诉丑哥,每天象你这样的小案在我们这儿要发生十几起,很少有人能找回来,这样吧,我先记下你的联系方式,等找到了一定通知你来认领,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果不其然,此后一直杳无音信。连警察都觉得小偷很棘手,何况老百姓呢?

 

丑哥的一位警察朋友曾抓住过一个小偷,审问的时候无论你怎么问,小偷就是一句话也不说,不得已,只好放人。这位朋友说,象这样的小偷我们经常遇到。将其交给检察机关吧,这些小偷又没有达到量刑的标准。于是,只好放人家走。可他们一旦被释放以后,仍会重操旧业,所以他们只好抓了放,放了又抓。所以,有时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不法之徒逍遥法外。

 

其实,如果小偷只是偷盗,并不怎么可怕,大不了我们损失点财产。怕就怕那些亡命徒,一旦偷东西被发现之后,便会拔出刀子来逞凶。200910月初,焦作市一小偷在菜市场伸手偷包时,因卖菜青年提醒失主而失了手。小偷恼羞成怒,持匕首将卖菜青年捅成重伤。最近,被告人汤春生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受害人原永振各项损失79446元。漫说才不到8万元,即使是80万也换不来卖菜青年的健康。小偷的此种行为实在可恨之至。

 

近年来小偷变得越来越狡猾,而且具备了相当强的反侦察能力。且大部分都是团体作案,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这种“兵团”式的作案方式给各地的警察也出了一道难题。但愿各地警方经过努力,能打掉这些“兵团”,给老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网络小丑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