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和“最长工时”结合可防“十三连跳”
(2010-05-28 08: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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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最低工资富士康工时杂谈 |
网络小丑星短评:
作为一个普通工人,我为这些省市的好政策感到高兴,也为生活在这些省市的职工同胞感到幸运。也希望各地政府能将这一利好政策落实到每位职工的头上。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往往政府的这些政策在一些企业的执行当中却变了味。因为这些企业既会合法避税,又会“合法避政”。就拿职工工资来说,企业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扣你,比如以企业效益不好按百分比减发,前几天听说某厂的职工竟然拿到了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拿到手中连政府的最低保障都达不到,基本上属于白干。还有的企业的管理者成天给职工找毛病,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理由来克扣职工的工资。
更有甚者,一些工厂无情的剥夺了职工的休息的权利,有的规定每个星期只准休息一天,还有的公司尽管允许职工每个月有几天的休息日,但条件是休息一天就扣一天的工资。这样以来职工的身心得不到有效的休息,久而久之,会形成易怒、悲观、愤世、厌世等不良倾向。
富士康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去认定富士康“十二连跳”的真正原因在哪。但从一些零零碎碎的报道来看,富士康公司中确实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的问题。尽管如此,我们在一些网友的留言中依希看到富士康的工资待遇、人文关怀等相对于国内一些企业来说,还算是好的。可见,还有比富士康更缺乏人文关怀的企业。
所以,丑哥认为,只有将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和限制最长劳动时间结合起来执行,各地的劳动部门,各公司的工会组织积极行动起来,确确实实能把职工的利益当回事,也就可以避免发生富士康这样的“十二连跳”事件了(昨天有消息称,富士康已经发了“十三连跳”,但富士康官方予以否认)(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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