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押11年的“杀人犯”赵作海的三大功劳
(2010-05-10 16:45:52)
标签:
法律杀人犯办案人员功劳赵作海赵楼村杂谈 |
案件的前因后果:
人民网: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
网络小丑星短评:
赵作海虽然是冤枉的,应该得到国家赔偿。但在本案中,赵作海虽然受了点委屈,但他成就了别人,这种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无疑是大家学习的榜样。还好,他没有被立即处死,若是光荣牺牲的话,应该被追认为烈士。原因如下:
他提升了破案率,为办案人员的晋升立下了汗马功劳
由于赵作海案件的成功破获,让相关的公安机关的破案率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在此影响下,办案人员很快得到了提升。
至于办案人员为什么那么草率,以致连案件的经过就没弄清楚,仅凭“受害人”的一句话便将“凶手”刑拘。“凶手”的作案过程是怎么被审出来的,其中有没有刑讯逼供,这就不得而知了。
是服刑人员学习的榜样
尽管前面的公检法都做错了,但监狱的公安同志还是挺有爱心的,赵作海“入狱6年多以来,监狱警察根据他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一直从多方面对他予以了关怀照顾。”并且由于其相当“听话”,获得了两次减刑奖励。因此,在出狱之前对监区警察多年来的管理教育表示了由衷地感谢。是啊,赵振海应该感谢监狱里的民警同志,把一个好人教育能了一个更好的人。成为其它服刑人员学习的榜样。
替犯罪分子分忧解难
本案中的“犯罪分子”其实是“被害人”赵振响。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仓皇出逃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赵作海这11年的刑期也算是替赵振响服的吧。他的这种不计前嫌,为他人着想的行为,也正是咱们老百姓最朴实,最值得尊敬的地方。
只是一个人有多少个11年,但愿我们的公检法的同志在办案的时候稍微认真点,不要一味地追求办案率,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