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猪不怕开水烫!讨债方讨来了一大群猪反成了祸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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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
2004年10月8日,成都金骊种畜场与蓬安县生猪良繁养殖场签订一份种猪买卖合同,约定由种畜场向养殖场供应1500头种猪。合同执行过程中,养殖场欠下种畜场130万债务。但此后无论种畜场怎么催,对方就不是肯付款,无奈之下,2008年种畜场将养殖场告上法院。种畜场自然胜诉,
在终审判决后,双方又经多次协商,但最终仍有欠款未能结清。今年7月底,成华区法院执行人员最终将被执行人所有的1936头生猪扣押回成都。经协商,法院将这些执行猪委托给申请执行人喂养,喂养费用先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待执行完结后统一组织进行拍卖。然而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人来认购这批“问题猪”,反而又让申请执行人喂猪又花掉一大笔钱。
从本案的历程来看,养殖场完全可以采取积极的态度对对方进行赔付,但是他们却采取了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顽固到底,其结果是让自己认为是价值一百万的生猪评估价只有四十万,损失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而且给自己的名誉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何苦呢?
执行难已经是摆在法院和申请执行人面前的一道难题,尽管我国也想了不少办法,如公布老赖的个人信息、不准老赖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等,但仍然见效甚微。执行难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还清申请方的款项,对于这种情况,大家只有耐心的等待了。另一种是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要耍老赖,对于这种人,法院除强制执行外,国家应该制定一条法律,判处老赖几年的徒刑,这样以来,还会有老赖因为钱而坐监狱的吗?
现在最难办的还是政府部门和国企,他们如果欠账不还,法院还真有很好的办法,一方面你不能变买国企的家产,另一方面你也不能将政府部门的一把手抓起来,于是,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听之任之了,但这对申请执行人显然是不公平的。(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