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贪官能像20年前一样排队自首吗?
(2009-09-01 0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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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自首反贪局检察院贪污杂谈 |
1989年8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从此拉开了中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专业化、正规化的序幕。
回想起20年前反贪局成立伊始的情形,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9年9月3日任广东省反贪局首任局长陆成景不无感慨的说道:反贪局亮相伊始,就在南粤大地掀起了一场地震式的反腐风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立的同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局迅速行动,发动宣传攻势,敦促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那时,仍有“运动式办案”的特点。在通告期限内,全省共有3485名违法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金额5040多万元,其中有处级干部439人,还有作案潜逃到境外的33名犯罪分子回来投案自首。据当时办案的检察人员回忆说,特别是在通告期限的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钟,还有人到反贪局排队等候投案自首。
那么如何让现在的贪官也能像二十年前一样排队等候投案自首呢?
首先要加大反腐力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违法犯罪的贪官决不姑息。严惩一批在群众中影响极其恶劣的贪官。能判死刑的绝不让其死缓。
其次,要分清自首和主动交待的性质,处罚有有所区别。我们经常在判决书上看到某贪官由于有主动交待的自首表现,所以决定轻判。其实自首和主动交待是两个概念。自首是在查出以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主动交待可以是自首,也可以在查出后配合调查,主动交待所犯的罪行。对有的行为如贪污赈灾款项、或者扶贫款等决不能因为主动交待而减轻处罚。应该严惩不怠。
再次要切切实实地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全民反腐。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反腐行动中去,重奖举报者。反腐如果完全公开化了,贪官自然就会坐不住排队自首的。
当然了,如今的贪官的文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脑子也越来越聪明,贪污的理由也越来越“合理”,贪污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反贪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要想贪官主动交待,排队自首,谈何容易。(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