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尘肺就“开胸验肺”,那么得森林脑炎呢?开颅吗?
(2009-07-18 0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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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职业病开胸验肺肺结核张海超杂谈 |
大河网:新密农民工张海超怀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时得了尘肺,先后被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尘肺为职业病),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张海超做出了惊人之举,2009年6月22日,他到郑大一附院做了开胸手术,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沉重经历看后让人震撼,那是到底谁是制造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呢?
首先让人想到的是工厂,从报道中看郑州这家公司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根本没有将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放在眼里。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不合格的工厂为何能如此堂而皇之地存活于世呢?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哪里去了?是不是一顿饭就让本来不达标的企业变成绿色工厂了,还是背后有更深的内幕?
与其让患职业病的工人“开胸验肺”,不如先对这些不达标的工厂“开胸验肺”,可由谁来主刀呢?
其次让人想到的是那家职业病防治所,连一个简单的尘肺病都诊断不清楚,这样的机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更可笑的是诊断结果上明明写的是肺结核,还要狡辩,说什么:“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而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一期尘肺的标准。”拿几个医学术语来糊弄一个老百姓,是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还是医术高超。如此草菅人命的混混大夫、混混防治所,怎能让人民放心,怎能为群众服务?
还有一点是我国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按照目前的职业病防治程序,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证明才能诊断。按照这样的逻辑,强盗如果抢了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是不是也要求被害人到强盗那里开个证明,然而才能立案。强盗如果这样善良也就不能成为强盗了!所以这一法规也该改改了。另外一点,本事件中张海超一定要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去诊断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的规定也让受害人很难接受。从对张海超的诊断结果来看,很容易让人怀疑这家机构并非防治所,而是“阻挡所”,是不是这背后又有许多不为人所知的利益链条在里面?
如果职工患了尘肺病就 “开胸验肺”,那么患了森林脑炎之类的是不是需要开颅了?希望本事件能给有关的管理机构的工作作风带来真正的转变。(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