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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为何要将反腐倡廉纳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2009-07-08 21:23:07)
标签:

反腐倡廉

打黑除恶

杂谈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7日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方法、手段,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加强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防止党政干部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政法机关与工商、税务、建设、国土、金融、文化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次打黑除恶除了范围比较广外,更重要的是将反腐倡廉也纳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那么,这次专项活动为什么要将反腐倡廉纳入其内呢?

其一,一些贪官污吏受到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已经是黑恶势力的骨干力量,有的甚至是黑恶势力中的老大。如吉林省2006年破获的徐凤山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吉林省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凤山及其两个儿子因涉黑受到法律严惩,涉黑团伙成员共有26人落入法网。这个集杀人、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强迫交易于一身,曾涉案金额达几千万元。这个团伙的老大就是徐凤山本人。

其二,一些贪官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些贪官为了达到自己黑白两道上都畅通无阻,主动与黑恶势力联系,利用手中的权力罩住了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让其犯罪分子在辖区内为所欲为,犯下了蹈天罪行。

其三,由于贪污腐败案大都具有很强的组织性,隐蔽性、“反侦察能力”也非常强,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将它纳入到“黑”、“恶”的范围之内也合情合理。

其实贪官和黑恶势力是一对孪生兄弟,一般情况下,有贪官在的地方,黑恶势力也猖獗。同样黑恶力横行的地方,也是贪官扎堆的地方。这些地方政令不通,法律不畅,取而代之的是潜规则,执行是由一部分人控制的土政策,这些人中贪官、黑社会老大、打手等不良之徒。因此,将反腐倡廉纳入到打黑除恶斗争中不但是打黑除恶上了一个台阶,也为我国的反腐提供了新的思路。值得今后推广。(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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