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路灯为什么不亮?
(2009-05-27 1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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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灯泡检察机关丰豪冉崇华重庆杂谈 |
重庆晚报: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以种种手段掩饰罪行过着双面人生:一面是通过灯饰工程等项目大肆收受贿赂的“灯泡贪官”,另一面是貌似清廉没钱买房的“租房局长”。 近日,冉崇华因收受巨额贿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妻龚良琼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冉崇华过去的几名下属也因贪赃枉法“落马”。
看到这则新闻后,丑人在网上查了一下近年来重庆市有关市民反映路灯不亮的情况,还真不少:
黔江区厝水大桥至邱招岩小桥一段的路灯,全长 900米左右,从2007年4月起,大雨冲毁了电线,路灯就没亮过。龙湖紫都城小区北门至逸静丰豪沿线近3公里长的支马路,一年多来均没有照明,安装的路灯从未亮过,形同虚设。菜袁路龙家湾隧道灯绝大多数不亮,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新星南歌城所在路段的路灯不亮,影响了夜间行人通行,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望及时解决。年过五旬的黄婆婆在沙坪坝凤天路跳完舞下梯坎时,因两旁路灯不亮不慎摔断了腿。
有了“灯泡贪官”从中吃回扣,这路灯还能亮吗?仅仅就管着一个小小的灯泡,这位局长就贪了288万元,看来这小东西里面还真有大文章。当然了,“灯泡区长”的文章还不仅限于贪,而且还在于“廉”。明明是要来的30多万元的楼房,局长两口子却偏偏要说是租来的。没成想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租房证据”,才让检察机关找到了其贪污受贿的突破口。
当然,“灯泡贪官”的落马,也给我们将来的反腐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一是从租房入手,能卖起房官员为什么要租房住(当然了检察机关也不能冤枉了焦裕禄式的好人)?二是哪座城市的路灯晚上不亮不妨先查查照明局长有没有贪。正所谓留心处处皆学问,各地检察机关不妨留心身边的小事,说不定能钓到大鱼。(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