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不是“表功日”
(2009-03-13 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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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民生 |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尽管我国对3·15活动非常重视,每年都拟定了一个活动的主题,然而让许多消费者感受到的不是各地3·15的温暖,而是冷漠。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现象呢?
其一,一些地方将平时的积案都积累到3·15这天,有关部门便挑出几件已解决好的案件来胡弄消费者。
其二,一些地方将这天当成了表功日,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尽是些解决问题的报道,什么3·15这天查处了多少个制假造假窝点,打掉了几个犯罪团伙,销毁了多少件假货。而这些工作平时就可以完成。
其三,各地都开通了12315热线,而当你真正有问题打到哪儿的时候,有些地方的接线员总是推三阻四,给人的感觉是他们不是消费者维权的窗口,倒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档箭牌。
其四,一些地方3·15这假时间会接到大量的投诉案件。为什么会这样呢,丑人认为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平时不很好解决问题的结果,消费者大都想在这一天投诉看能否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孰不知,短短几天解决的投诉很有限,相当一部分会石沉大海的。
因此,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平时将消费者当成真正的上帝,来切切实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莫让上帝受委屈。至于3·15这天最好是多点知识性的宣传,少点表功,大家以为呢?(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