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招还是昏招?于炼委员提出廉租房代替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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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2009年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对记者表示:
“我个人的观点,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最好是停建或者不建。”“应该把这部分财政资金倾斜到老百姓的房租上,要多建廉租房,提供廉租房的补贴。”他还提议在廉租房基础上提倡零租房,就是不要房租。他说这主要是针对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要下这个决心”。
因为是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所以这位老总一不缺钱,二不缺房,所以根据他的条件根本用不着买经济适用房,更用不着租房。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位老总还是站在一定的高度上来提出这一观点的,但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不太了解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心理。“居着有其屋”是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愿望,租房只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鉴于此,丑人认为,廉租房不能代替经济适用房,且一个都不能少,这两者既然都是政府的福利,所以希望各地政府在实施这项惠民政策时要勤于调查研究,即哪些人确实是经济困难,需要廉租房。那些人经济状况稍微好一些,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
为什么有许多人会反对经济适用房,丑人想主要缘于以下几条原因,一是对享受经济适用房的群体的界定上有点难,导致一些不良之徒将其当成发家致富的资本。如某单位的老王,本来拥有两套住房,但他通过关系又要了一套经房,后有将其高价转让给小李。现实生活中象老王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二是一些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都不愿意建经房,因为它利润小,油水少。
其实,我国政府还是一直倡导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的,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今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希望于炼等委员们认真学习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尽可能的将提议放在一些切实可行的关注民生的好建议上,而不是发挥貌似公平,实则不可行的“金点子”上。(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