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C应要求国家赔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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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鹰潭市公安局赵c两会国家赔偿杂谈 |
新华网:自出生起,江西人赵志荣的儿子就一直使用“赵C”一名20多年。2006年8月份,正在贵州读大学的赵C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民警告诉他,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要改名。尔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户籍科也告之,“赵C”录入不了公安部户籍网序。
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一名。但是,结果还是“不可以、需改名”。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2008年1月赵C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于2008年6月提出上诉。2009年2月26日二审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持续了将近两年的案件就这样“圆满”的落幕了,虽然是“皆大欢喜”,但带给人们的思考却很多。
其一,没有规矩,那来方圆。在这个社会上我们需要个性,但也需要共性,既然国家法律规定了中国公民姓名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这就需要任何人都遵守的,如果你不遵守,那就只能和巩俐一样移民了,可你有人家那么多钱吗?
其二,虽然案件的结果是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胜诉,但你公安局也有错误,有错误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们搬迁个房子还要搬迁费,错押犯人还有国家赔偿。赵C一案中赵志荣一家打了两年的官司,车费路费诉讼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也不能都有赵家一方承担。因此,给赵家适当的国家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三,一个简单的姓名诉讼案都托了两年,别的案件呢?比如致伤致残的案件,一个赔偿诉讼有时候需要打上好几年,而这几年中说不定受害人因无钱医治而走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时值两会在即,网络小丑星也希望有代表能关注此事并提案。(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