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周正龙为什么要缓刑三年?
(2008-11-18 10: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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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华南虎有期徒刑尘埃落定周正龙陕西省杂谈 |
2008年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二审于11 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70余张,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打虎派最终战胜挺虎派取得“胜利”,周正龙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丑人曾在前文中提到过,由周正龙参与的华南虎事件整整忽悠了大家一年多的时间。陕西省有关方面先是力挺,实在挺不住了就开始将主要责任推给一个并不在此事件中起决定作用的周正龙。而从一审的一些报道中,周正龙确实有诈骗的嫌疑。且自己也承认非法持有弹药。既然这样,他应该被判。
看到这一结果,丑人感觉到法院的最终裁定实在是太高了。一方面维持了一审的面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原判不变。另一方面又考虑到周正龙认罪态度好,不但主动交待了自己所犯罪行,而且退还了非法所得。也照顾了广大网民的面子,既然有许多人对一审的结果不满,二审来个缓刑三年,这样以来,周正龙及其家人也不会再胡说八道,广大网民自然也就不会说什么了。
轰轰烈烈的华南虎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皆大欢喜。但愿此事能带给人们一些思考,但愿累似的闹剧不再重演。(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