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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冯小刚在“月亮河城堡”案中获胜想到的(图)

(2008-11-15 14:27:04)
标签:

月亮河

tom网

丑星

城堡

冯小刚

杂谈

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1115/1226726331.jpg新华网:自称相信冯小刚代言的广告,业主张先生购买了“月亮河城堡”的房子,认为房子质量不如广告宣传的好,于是起诉冯小刚,索赔8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认定冯小刚作为代言人不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驳回诉求。 法院认为,张先生所看到冯小刚的视频资料属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相关法律后果应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负责。冯小刚只是该广告的表演者,不应对此事负责。

 

尽管冯小刚胜诉,但人们对明星代表的广告的相信指数会进一步降低。前几年曾发生过的葛优亿林案以及由郭德刚代言的“胡师傅万能锅”等已经让人们对明星代言广告的相信指数有所下降。这次冯小刚案则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们对明星代言广告的讨厌度。

 

商家是非常势利的,他们一般不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来支持一个他们认为没价值的明星的,大家也许会注意到,北京奥运会后,由于刘翔的退赛,许多让刘翔做的广告从电视上撤下一了许多。就是到目前还不能确定的伊能静离婚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伊能静的广告收入。

 

因此,我们希望明星在代理广告的时候尽量考察一下你所代理产品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及售后服务等,不要让人家两杯酒灌人晕晕乎乎的,只看到了金碧辉煌的包装,而忽视了包装里面真正的产品的情况。这样不但为人,而且为己。

 

如果明星们只是看眼前的利益,而不顾长期的影响,甚至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与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只能是自掘坟墓,死路一条。

 

冯小刚之流当戒!(网络小丑星)

作者简介:网络小丑星(QQ282087222),又一网名为吕梁远,书法家,广告策划,网络时评人,1968年生于甘肃静宁。2007年开始写作,共完成短文1500多篇。在新华网、人民网、腾讯网、央视网、TOM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十余家网站开博,并被多家网站推为“博客之星”“名博”之类的称号。文章以幽默风趣,辛辣讽剌为主,经常被人民网,新华网,tom网等推到首页,并被广泛转载,近来有朋友将其在2007年前半年的博文汇成一《麻辣杂货铺》(http://lyuddd.home.news.cn/blog/a/01010000178804420ADF2BB7.html)谋求出版。

 

本文第一时间发表在:

http://lyuddd.home.news.cn/blog/home.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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