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 50个矿工的生命等于1个市长的职位
(2008-11-11 08: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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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矿工安全事故丑人免职政府矿难杂谈 |
新华网郑州11月10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对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进一步作出规定,发生死亡50人和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一次死亡30人至49人事故的,将对省辖市市长进行停职或免职处理。
看到这一规定后,丑人纳闷,这50人的标准是哪儿来的?按照我国的有关法规,一次死亡3人以上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0以上为特大安全事故,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很显然这50人的规定没有任何依据。
煤矿安全已经是摆在各地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煤矿为什么事故频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违章操作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些法规来加强管理很有必要。但这些规定应该责任到人。丑人认为该市长负责的,市长不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查出问题,如果问题,该检讨的检讨,该降职的就降职,该免职的就应该免职,难道非要等到死了人后才处理吗?
相反如地震等一些不可抗据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矿难,死伤多少人与市长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种情况下,死亡50人以上免去市长的职务很显然有失公允!
有关行政方面法律法规需要以数据来说明问题,数据目的是为了增加领导干部的责任感,而不是仅仅写出来让人看,更不是玩文字游戏。(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