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周正龙定的两条罪名太牵强!
(2008-09-30 09: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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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陕西频道9月27日电(记者梁娟)27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时1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从中可以看出,法院给周正龙定的罪名有两条,一条是诈骗罪。首先我们应该弄明白什么叫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定义上看,诈骗罪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周正龙上交假照片时,这“2万元奖金”并不存在。试想假如当时政府有关人员奖励200元,周正龙的诈骗罪是否也成立?在这一案件中2百和2万都是一个未确定因素,因此上周正龙诈骗的目的不成立,也就不会构成诈骗罪。至于结果,有朋友认为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追究当地政府的发奖机构而不是周正龙。如果一个农民的几张照片就能成为其发奖的理由,这未免太有点不合情理。如果这样的话今天周正龙拿来华南虎照可以得到2万元,明天李副龙拿一张野人的照片,你是不是也给发2万元?也判其一个诈骗罪,难道当地政府的钱就这么好诈。
犯非法持有弹药罪也有蹊跷,判决书上写道:“今年5月18日,公安侦查人员在对被告人周正龙的住宅搜查中,查获军用步枪子弹93发。”这93步枪发军用步枪子弹是从哪儿来的也应该有个交待,既然周正龙非法持有,必然有人非法倒卖,为何没有倒卖人的信息呢?
周正龙用35CM宽,27CM高的年画造假华南虎,从去年10月份开始到现在,一个“虚假的影子”在媒体上整整红了一年,其情节也不谓不恶劣,应该受到惩罚,但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最终有一个合理的判罚!(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