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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发现情人未离婚,婚外情断后该不该要补偿费

(2008-09-29 20:30:39)
标签:

婚姻

婚外情

欠条

丑人

离婚证

情感

情人

分类: 社会

浙江在线消息,杭州一朱姓女子与比他大8岁的张先生相恋并怀孕,起初这位张先生自称已离婚(并拿出假离婚证让朱女士看),可当朱女士告诉她自己已经怀孕并要求结婚时,这位张先生却称自己并未离婚。后经协商,张先生给朱女士打了5万元的欠条作为补偿,但欠条打完以后,朱先生开始赖账,无奈之下,朱女士将张先生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查明,协议与欠条虽确系张先生亲笔书写,但该协议的内容涉及婚外情,违反了公序良俗。如果对协议的有效性予以确认,会对合法婚姻中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违背了我国的伦理道德。认定这份协议无效。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法院判决张先生支付朱女士5万元无效。但丑人认为,从道义上讲,张先生应该支付朱女士一定的补偿费。因为张先生起初拿了假离婚证欺骗了朱女士的感情。

 

另外在此案件中,张先生在法庭上还辩称朱姓女子与多名男子有暧昧关系,因此,孩子不一定是他的,因此,辩称自己没有责任,法院认为,这不能作为其逃脱责任的证据,具体的还要看将来的亲子鉴定才能决定。

 

本案件带给人们的思考有以下几点:

青年女子面对信誓旦旦的中年男子的时候,多留几个心眼,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对方设定的陷阱中。在领结婚证之前,不要忙着勇于奉献自己的身体,因为这种奉献很有可能告成自己怀孕,将来还要涉及孩子的扶养,上学,娶嫁,要房等许多麻烦事。

 

文中的最后,丑人提个问题供大家讨论:婚外情断以后应不应该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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