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赋予了保安将女子变为“尼姑”的权利?城管吗?
(2008-08-29 1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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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奥运小偷城管尼姑保安女子法律杂谈 |
新华网:3名年轻女子被购物广场的保安怀疑是小偷,后来更被剃成光头示众。被剃头的3名女子坚称无辜,而购物广场方则声称开业两月来已被偷价值上10万元的货物,并认定3名女子是“惯偷”。目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不管三名女子是不是真的偷没偷商场里的月饼,保安没有权利将女子剃成光头,更没有权利让人家示众!这不但侵犯了人家的名誉权,更是对其人格的污辱。
时下小偷盛行,人们很是恨小偷,但在对待小偷中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更不能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如在我们没有限制小偷人身自由的权利,更没有殴打甚至打死小偷的权利,抓住小偷后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送到派出所。
保安和城管是目前我们社会上最令人头痛的两类人。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吗,他们的工作又有着执法的性质。但其本身又是不能执法的。这就导致保安与城管做出许多出轨的事来,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并将它落到实处,以免“保安事件”与“城管案件”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文章写到这里,丑人突发奇想,既然有些地方小偷多,警察抓不过来,何不让城管来协助一下,抓小偷总比抓小贩受欢迎,一笑!(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