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因为是通奸,所以 “性贿赂”不宜入罪
(2008-08-14 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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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贿赂罪错行贿罪刀子情感 |
相信许多人看到这一理论时会喷饭,但就有国家培养出来的专家这么认为,还且还言之凿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最的撰文《“性贿赂”不宜入罪的三个理由 》
按照这位教授的这种逻辑“性贿赂”既然不宜入罪,就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这“行贿罪”就不成立,这边“行贿罪”不成立,那边的“受贿罪”也就无从说起。
显然,这位教授只是简单的将“性贿赂”看成了男女关系,而没有真正的与贿赂联系在一起,没有考虑“性贿赂”给人民,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的损失。单纯的性行为是没什么错,但如果加上贿赂怎么就不能够成犯罪呢?这就象刀子一样,单纯的刀子只是一种工具,它可以用来割肉,切瓜,但如果用它来杀人,则便成了凶器,使用者便成了凶手,我们能因为刀子本身是一种工具而认为凶手无罪吗?这位教授不至于聪明到连这一道理都不懂吧!(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