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刘翔、姚明请不要打“擦边球”了(图)

(2008-07-17 11:07:56)
标签:

爱在中国行

篮球

擦边球

奥运会

中国

刘翔

姚明

明星

代言

奥运

体育

刘翔、姚明请不要打“擦边球”了(图)无疑刘翔和姚明是国人的骄傲,刘翔在上次奥运会上取得了110栏的金牌,创造了历史。姚明近几年也在竞争激烈的NBA赛场叱咤风云,受到广泛的爱戴。这两个人都是国人的骄傲。

 

但骄傲归骄傲,即使是超级体育明星,也不能破了“规矩”!在法律上你们也是一个自然人,也就不能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如你们不能逃税漏税,更不能娶多妻生多子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中国的骄傲你们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国人的形象。

 

     据新华网,日前,北京奥组委表示,在二00八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二十七日期间,未经授权以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形象代言人的广告,相关媒体要停播。这样一来,姚明和刘翔作代言企业广告,均属停播之列。

 

 也许按照中国的惯例,这些明星代言的广告属“合法”行为,因为在业内打“擦边球”也是允许的。但我们这次举办的世界范围内的奥运会,奥运会有奥运会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任何人不能打破的。也不允许别人去打“擦边球”。

在这方面,丑人觉得我们应该与国际接轨,只有严格制度化,才能减少人情化,才能减少产生这样那样的“腐败”案与争议,但愿我们这次能通过奥运会转变一下我们的观念,让制度化成为一种时尚去代替这样那样的潜规则!

(文/网络小丑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