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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 近日,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栏目播出一档电视短片———《黄流涌动城中村》,对广州市内两个“城中村”的“黄流”进行了报道。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扫除“黄赌毒”专项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质问:“一条几十米的城中村,有几十名卖淫女,一个街道就是巴掌那么大的地方,我们基层组织去哪里了?社区民警去哪里了?派出所所长去哪里了?”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已有两个“城中村”街道派出所所长被处理。
看了这则报道后,友人小黄发表了自己的高见:
“黄赌毒”之所在社会上存在,民警虽然难辞其咎,我认为其主要的根源不在派出所,不在于民警。而在于社会。
卖淫女的泛滥缘于我们国家的男女比例这么失调,试想如果没有卖淫女,人们的道德是不是变得更加缺失,社会出强奸等治安案件是不是会增加许多?既然这是事实,各地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呢?上面有了政策,打击一下,装装样子。过后依然如故,再说了卖淫女是靠“劳动”所得。也解决了一部分女青年的就业问题。这认为卖淫女的存在利大于弊,国家应该通过有关法律使其合法化,来保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卖淫行业受法律的保护,至少还有两个好处,一是使其体检制度化,让其持证上岗,可以遏制艾滋病等性病的蔓延。二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其实这部分钱已经被用于所谓的保护费,流入了黑恶势力和个别警察私人的腰包)。
至于赌缘于人们精神上缺失,有关部门不妨加大社会文化体育的建设,人们的活动丰富了,赌的人自然而然就少了。毒是社会公认的公害,我们一定要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塞源堵流,防止其在社会上泛滥,为害人类。(文/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