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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情感空间时事评论卫生局孕妇李丽云死亡肖志军 |
新华网:北京市卫生局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卫生局近日已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对孕妇李丽云之死进行评审认定,结果为:孕妇就诊时病情已非常严重,“患者就诊前10天出现咳嗽、咳血、呼吸困难,到医院就诊时病情已经很严重。就诊后医院采取了吸氧、强心和抗感染等措施,只有剖宫手术才可能挽救胎儿生命,但由于手术签字受到干扰,患者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心肺功能极差,造成死亡难以避免,患者最终死于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医院的特殊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最终死亡不可避免。
北京卫生局的发言人可是说了一句天大的真话,人总有一死!
但有自然死亡和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天灾,一个是人祸。显然孕妇的死不是因为地震,海啸,火山等天灾造成的。那就只能是人祸了。
肖志军没有错,医院没有错,死者又不是自杀身亡,那错者会是谁呢?
丑人认为,本次事故最大责任人还在肖志军。昨天有消息说肖志军承认自己拒绝签字的主要原因是怕担责任。不管是怕担责任,还是怕花钱,一个大男人,当自己的女人有生命危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真有点可悲!这也正是当今一些年轻人的“先进思想”,这也是我们整个民族的可悲!
当然了医院的做法也绝非象卫生局所标榜的那样“合情合理合法”。明明知道不做手术病人有生命危险而不去抢救。出了事,一推了之。有朋友看到这则报道后感叹到,这那里是治病救人的地方,简直成了看热闹的集市了!这位朋友还举了一个例子:这就象两口子闹了矛盾,妻子跳河了,旁边一个会游泳的本人举手之劳可以将其救上来,而这个会游泳的先不去救人,反而问丈夫,你说救不救?
退一万步讲,医院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医生难道也不能从人道上去救患者吗?为什么非要先考虑自己的责任呢?我们平时口口声声讲医德,学先进,学来学去是这种效果,着实让人心寒!(文/网络小丑星)